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FZ]远坂时臣和各个阶段的金闪闪 作者:吉尔吉加 文案 远坂时臣召唤出了三只金闪闪。 幼闪【小恶魔】+【卖萌】 少年闪【毒舌】+【小学生属性】 本家闪【中二】+【事儿逼】 PS:每一个金闪闪都觉得其他的是【冒牌货】+【傻逼】 PS:本世界葵和雁夜叔叔是一对,因此时臣在被闪闪纠缠之前都没有对象。 PS:本世界背景中没有圣杯战争。 内容标签:少年漫 奇幻魔幻 幻想空间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远坂时臣,吉尔伽美什 ┃ 配角:FZ众 ┃ 其它:十万字系列   ☆、第一章:三个金闪闪(一)      今天诸事不顺,这句话并非虚言,实际上早上起来的时候时臣就应该察觉到的,因为他做了一夜的噩梦。   总是梦到自己变成了幼儿园老师,班里的小孩子并不像好友葵家的孩子一样那么可爱,而是一群金色头发红色眼睛嚣张的要飞到天上去的死小鬼。   啊,优雅的魔术师似乎不能说别的小孩是死小鬼。   时臣用手扶住隐隐作痛的额头,他这个梦真是十分诡异,作为一个魔术师来讲真是不详。   作为魔术师,自然要重视这些梦境,远坂时臣隐隐觉得这个梦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梦,而是传说中的预见梦。所谓的预见梦,就是梦见的东西中的某些部分以后会变成现实。远坂时臣就觉得头疼的更厉害了,他梦见了三个熊孩子,三个熊孩子都是熊孩子中的极致,还喜欢没礼貌的称呼别人为杂种,如果这三人真的会出现在他的生活中的话……啊。   “时臣,起床了吗?”   这是葵的声音。   葵小姐,目前全名是间桐葵,她自从十年前嫁给间桐雁夜之后就时常担心远坂时臣的生活问题。这倒不是因为两人之前发生过啥,实际上远坂时臣,间桐雁夜,间桐葵三人是一起长大的好友,现在其中两人结婚了,自然就想让剩下的那个找个好伴侣。   “起床了,葵小姐……”   “不用说了,时臣,”间桐葵说道:“我和雁夜认为,你这个年龄也可以去召唤英灵了,要是没人管你你肯定要孤独终身的。”   啊,召唤英灵。   对于魔法师来讲,召唤英灵可是一件大事。   这个世界上的魔术师,每一个都可以去召唤英灵。所谓英灵就是死去的英雄人物,他们的灵魂就算是死亡之后也无法消散,而作为英灵沉睡在英灵王座上。如果有魔术师召唤他们,英灵就会作为永久的伴侣保护,陪伴这位魔术师。   远坂时臣今年都三十岁了,完全没有娶妻生子或者出柜的打算,整个人飘飘欲仙的好像要和俗世隔绝了,葵和雁夜商量了一下,觉得这样不行。   如果是个普通人还好,但是如果是时臣,他的掉链子属性一上来,没有人看着分分钟幸运E。   远坂时臣对这件事不太伤心,但是葵说,你既然以根源为目标,那么以后会遇到的困难只能更大,召唤一位英灵也有利于提升实力。   远坂时臣就动心了。   作为远坂家的族长,远坂时臣很快就做好了召唤英灵的准备。作为魔术师,召唤英灵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纯粹耗人品的,不需要任何英灵生前的所有物作为引子,直接用灵魂去召唤。   就是说,你召唤到的英灵和你就绝对是匹配的,不受外物控制的,绝对适合你的。   远坂时臣又想起来自己那个梦。   今天要召唤英灵,所以这个梦绝对是和英灵有关系的,但是远坂时臣却不能去改变。   不能改变预见梦,因为那会让命运这个东西更加莫测,魔术师如果强行改变未来已知的东西,就可能会造成悲剧。   准备完全之后,远坂时臣就开始自己的召唤事宜。   晦涩绕口的古代语言作为咒语,魔力一瞬间抽空了,魔法阵静寂了几秒钟,然后从下而上的爆发出一阵强光。   “时臣,这么强的光芒的话,一定是很厉害的英灵!”葵激动地说,她有点保持不住平常淡定的心情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召唤英灵这种事情,雁夜因为已经和她结婚,就说生活中不应该出现第三个人,所以没有进行英灵召唤,所以这种神奇的场景葵还是很期待的。   旁边间桐雁夜也开心的轻呼出声。   所有人中,现在心情最复杂的反而是远坂时臣,他甚至都没有特别高兴,因为他终于看到了英灵的真面目。   三个形态各异大小不同的金发男人出现在魔法阵中。   ——说好的一生一世只有一个英灵呢?   三个男人/孩同时张开了眼睛,用他们或清亮或中二的声音说道:“杂种,你叫什么名字?”   ——远坂时臣还记得,他昨天夜里做了个梦。   梦里有三个熊孩子,熊孩子们长得很好,但是说话做事特别没礼貌,他们开口闭口就是“杂种”,做事情从来不看别人方便不方便,甚至会在远坂时臣洗澡的时候闯进浴室:“时臣,本王赐予你服侍本王的荣幸。”,甚至会在远坂时臣喝酒之前在红酒里放催眠剂,甚至为了抢远坂府唯一一个游戏机——还是在他们来之后才买的——而打得天昏地暗。   然而那是预知梦。   预知梦的意思就是,梦里的一些东西会变成现实。   “喂,本王问话为什么不回答……诶?!!!”   很显然,三位自称“王”的王者也发现问题了,似乎被召唤过来的,不只是自己一人……   “……”于是,三位王者也一时间会不过神来的无语了。   于是,以上就是远坂时臣陷入人生最混乱的一段时间的开始,也是吉尔伽美什——不,三个吉尔伽美什来到现实世界寻找愉悦的开始。   当天下午,间桐葵和间桐雁夜就被赶出了远坂家,这也是因为那金光闪闪的王者实在任性。远坂时臣在召唤出英灵,并且确定英灵确实和梦里的一样熊之后就因为魔力抽空而晕倒了。他晕倒之后,三个互相看不顺眼,但是确实是一个人的三种状态的吉尔伽美什们第一次齐心合力,把他们心目中的“外人”撵出去。   被撵出去的间桐葵喃喃道:“雁夜,我总觉得我们做了坏事。”   被撵出去的间桐雁夜喃喃道:“葵,我总觉得让时臣召唤英灵也许是不对的。”   ——看看他召唤出来的英灵们吧!哪里像是会保护并且照顾魔术师的样子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三只金闪闪(二)      远坂时臣一觉醒来,就看到眼前多了三只金闪闪的脑袋。   把他吓得差点飞到了天上。   结果就一个咕噜滚下床,以一种十分不优雅不远坂的姿势屁股着地的坐在地面上,疼痛让他清醒过来,这才看到眼前这三个金闪闪的脑袋就属于他昨天召唤出来的那三个英灵。   “十分抱歉,因为鄙人一直是一个人居住,醒来的时候看到有人在身边才会如此惊慌,希望您不要介意。”她很快调整过来,用真诚的饱含歉意的声音说道,只是配着这一身奇怪的睡衣,他无论怎么真诚都显得有些可笑。   “嗤,人类就是脆弱,胆子也那么小。”最大年龄的金闪闪看起来极为不屑:“以后就好好的跟在本王身后吧,杂种,还不赶紧谢过本王的恩赐。”   远坂时臣:“……但是我都还不知道我召唤出来的到底是谁……”   三只金闪闪的王者都愣住了。   过了一个小时,时辰才搞清楚,他召唤出来的却不是个普通的英灵,和肯尼斯家的那位枪兵比起来简直下降十个档次。他曾经见过那位枪兵,枪兵对肯尼斯十分忠心,礼貌,为人也很绅士。而同样是贵族魔术师的自己,召唤出来的却是个……不,却是三个……熊,孩,子。   虽然其中两人的岁数都不是孩子了,但是那种思想行为简直比熊孩子还要熊孩子。   “杂种,以后本王就叫你时臣这个名字好了。”少年吉尔嘉美什傲然道:“你称呼本王本名亦可,不过那样的话就记清楚,吉尔嘉美什这个名字是我独有的,旁边这两个冒牌货不要理就行。”   是的,现在三个吉尔嘉美什都对其他两个自己感到十分不满。英灵适合于任何时代,在他们被召唤出来的时候头脑里就被加入了现世的资料,也知道应该是一个魔术师配对一个英灵。三个吉尔嘉美什都很想当然的认定这个叫做远坂时臣的魔术师就是他在现世的宠物?臣下?还是别的什么?   “每个英灵,都会遇到最合适的主人。”   去掉主人这两个字不讲,这句话吉尔嘉美什还是很喜欢听的。须知他并不是个善于冒险的人,他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兴趣,而一个“命中注定的最合适的人”,那听起来真是好极了。   他抱着这样的期待来到这个世界上。   ——同样的,第二个吉尔嘉美什,少年时期的他也是个十分自大并且任性的人。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正在做梦。   拥有着乌鲁克最高统治权的国王大人,当时正在和伊南娜女神吵架,女神说老娘想嫁给你是给你脸面,你居然说不喜欢老娘你是几个意思啊,吉尔嘉美什说老子不喜欢你这个蛇精病一样的女人,要是一定得喜欢你的话老子还不如和男人在一起得了。当时说出这句话后,恩奇都整个人就僵住了,过了半晌大喊一句:“吉尔我没发现你是喜欢男人啊我还是离你远点吧”就蹦达的跑了,而伊南娜女神自然也是僵住了,过了半晌喃喃自语道:“艾玛一旦习惯了这个设定还挺带感的嘛……”   少年吉尔嘉美什的耳力还没有那么好,他自然没有听到伊南娜喃喃的那一句,而只听到伊南娜又说了一句:“既然你想要喜欢男人那就好好去喜欢吧!去吧金皮卡!”   ……金皮卡是个什么鬼东西哟……   反正,就这样少年吉尔嘉美什就来到了现在他所在的地方。虽然没有死,也没有经历过英灵王座上的几千年时光,但是在来到现世之前他也接到了现实的知识。   “你在现世的主人会满足你的所有需求。”   除去“主人”这两个字,这句话说的还真是好听啊。   少年吉尔嘉美什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得到了个不错的仆人,而且这个仆人会满足他的一切需求,听起来还真是不错啊。   虽然年龄不大,但是脑子里已经有很多工口的东西的吉尔嘉美什脑子里转过了无数个念头,然后哈哈哈的笑了,当然这是他最常用的那种穿透力很强的笑声。   ——第三个吉尔嘉美什,也就是幼年版的吉尔嘉美什,他来到这里之前正在听他妈妈宁孙女神讲故事。   虽然长大了之后吉尔嘉美什变成了个世界第一中二,但是小时候他和普通小孩还是有点相似处的,比如说都喜欢听故事这一点。   “当你长大之后,你就会遇到一个很喜欢的人或者神,然后和他一起诞下后代……”宁孙女神缓缓道来:“曾经有一个任性的国王,他喜欢做一些令人为难的事情,国家里如果有人反对他的话就会被打死。有一天,一个外国来的使者来到了这个国家。因为一些机缘他见到了国王,但是他并不认为这位任性的不近人情的家伙就是国家伟大的国王……最后国王和使者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喂!”年幼的吉尔嘉美什大力的拍了拍被子:“这是什么走向啊!”   “好吧,”宁孙女神换了个说法:“就是最后国王和使者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年幼的吉尔嘉美什不耐烦的眯起了他猩红色的眼睛:“我是说,为什么伟大的国王会和一个不承认的家伙在一起啊!”   “这个啊,”宁孙女神想了一下回答道:“这当然是因为,任性又暴力的国王总是会喜欢那种根本不喜欢他的人啊,嘛,儿子你现在还不懂,强者就是这样的,越是困难的事情越喜欢做,嘛,听完故事了你也该睡觉了。”   归根到底,这个所谓的故事也只是宁孙女神想要糊弄儿子而随便编出来的东西,只不过她没有想到,她儿子会因为这个故事而产生很大的心里误差。   然后,年幼的吉尔嘉美什也穿越了。   “你会遇到一个世界上最难攻略的人,因为对方脑子少根筋。”   那个声音这样说道。   不得不说,年幼的吉尔嘉美什立刻就被挑起了性质。   ——强者就是这样的,越是困难的事情越喜欢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三个金闪闪(三)      “杂种你这里……”少年吉尔伽美什在远坂府逛了一圈又一圈,没看到任何娱乐设施,   “不不不,您不能称呼我为杂种,因为我是纯血统的人类。”   吉尔伽美什,不,三只吉尔伽美什都陷入了沉默。   远坂时臣心中宽慰了很多,心说这三个人虽然看起来嚣张,但是还是会听话的。这样就好办多了,毕竟这世界最怕的是蛮横不讲理的人。   只不过过了一会,就听到年龄看起来最大的那个金闪闪的王者盛怒的皱起眉头:“区区一个人类,居然教导起本王来了……”   远坂时臣便道:“那么,王,请问您是历史上哪一位王者?”   “本王当然是吉尔伽美什……”   “哦,吉尔伽美什……”时臣微微的笑了:“书上记载,吉尔伽美什的血统是人神混血……王,您以后还是不要说别人是杂种比较好。”   于是远坂时臣就觉得,这吉尔伽美什作为从者来讲真的是各种不合格,但是自己还是能说服他的,所以以后相处起来应该也不会很困难。   于是吉尔伽美什就觉得,这远坂时臣也算得上是几千年中第二个敢于和他顶撞的人了,这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好友恩奇都,居然在这种思念中出现了一点好感。   不过,这是成年的金闪闪才有的想法。   幼年金闪闪还没见过恩奇都,就是个被宠爱到大的熊孩子,他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说话居然这么犀利很令人不爽,但这种不爽中又夹杂着“卧槽这男人说话好犀利好帅”的隐隐约约的喜爱,然后回头一看,就看到少年版本的自己和成年版本的自己红眼珠子中都有着这样的喜爱。   远古的王者,自称拥有着世界的傲慢的男人,其实是个抖M也说不定呢。   只不过时臣的召唤出了问题,召唤出三个抖M。   于是幼年的金闪闪便做出小孩子的天真可爱的样子——说起来以他的长相,做出这种样子真是可爱的过分了——走到时臣面前,伸出手抓住他的裤管:“时臣,我们不要理那两个说话不礼貌的人了,走吧我们去喝下午茶。”   ——喂。   ——就好像刚才你没有说“杂种”这两个字一样。   但是因为他是小孩子,所以很容易的就被原谅了。时臣甚至拉起了幼年吉尔伽美什的一只手。小孩向着成年版的两个自己扬起一抹挑衅的笑。   少年吉尔伽美什:“……熊孩子!”   成年吉尔伽美什:“谁给幼年的我权利顶撞现在的我!”   喂喂大王你没觉得你的思维有点混乱吗=-=   时臣拉着幼年金闪闪的手,突然觉得多个孩子确实不错,雁夜家的小凛和小樱就很可爱。看来召唤英灵也有点好处,召唤错误出现三个英灵也真的有点好处。   至少可以享受一下带孩子的乐趣。   他就有点愉快的拉着幼年吉尔伽美什的手,步伐都变得轻快起来。这在少年吉尔伽美什和成年吉尔伽美什眼里简直是不能理解,小孩有什么好玩的呢?大人的眼里应该还是同等心理年龄的大人更加好玩啊?   所以说金闪闪们,你们还不懂时臣,他的身体里可是有一颗慈父的心。   “工房一般是作为魔法研究,如果有比较危险的研究的话就在那里进行就好,”时臣介绍这远坂府的布置:“左手侧的走廊里面的房间一般放着书籍和纪念品。各种不同的书籍是放在不同的房间的,啊,对了,说起来我还看过吉尔伽美什史诗呢。”   “诶,”这样一说三个金闪闪都来了兴致,看过吉尔伽美什史诗=看过他们的传记=时臣其实是他们的粉丝?艾玛这么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你都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时臣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了。   “他的脚有3腕尺,他的腿有半竿长。他的脸上长满了胡须……像一只统领的野牛般高昂着头……”   说到这里就不用继续了,因为三个吉尔伽美什的脸色都发生了变化,就好象照镜子突然发现自己一脸痤疮的时候人的脸色一样。说实话看着他们的长相,实在想不到为什么史诗中的吉尔伽美什会是熊一般的样子,只有一句话说的倒是对的——“像一只统领的野牛般高昂着头”。   然而远坂时臣没眼色,便几乎往下念到:“恩奇都用他的脚拦住吉尔伽美什,不许他入内,他们在婚房入口抓住彼此,他们在街上打斗……”   “够了!”   少年吉尔伽美什大声说道:“本王和挚友才没有在大街上打斗!本王和挚友明明是让侍卫们围成个圈在圈子里打斗的!”   ……那不还是在大街上么……   虽然吉尔伽美什在被召唤之前都知道自己有史诗存留下来,不过他没有注意。现在突然听说自己是被写成这种样子,三个人都要不好了。   于是赶紧换个话题。   “时臣……你这里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啊,本王知道现世有一种叫做游戏厅的东西,本王出钱我们来建造一个吧。”   这句话倒不是纯粹的为了转移话题,也是他真正想说的。吉尔伽美什向来有钱任性,他喜欢开宴会,喜欢闹腾,虽然口头上常常说自己要当个安静的美男神,但是实际上分分钟都能在大街上闹起来。   所以安静优雅的远坂府在他眼里就不上档次了,对于吉尔伽美什来讲,如果能把远坂府改造成游乐园加电玩厅加夜店那就是最好的。   而最小年龄的吉尔伽美什抓住时臣的裤脚,红红的眼睛纯真的犹如兔子一般,他的声音软软糯糯着说:“时臣时臣,我想要个鬼屋~”   远坂时臣:“吾王虽然你年龄很小但是你确定你没有摔坏脑子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金闪闪见麻婆(一)      时臣家里还有个人,名叫言峰绮礼。   言峰绮礼是一位神职人员,他爹也是神职人员,和时臣关系很好。在游戏里的话大概就是魔法师和牧师一生基的情形,而在现实生活中却不只是一生基,言峰绮礼他爹还把这种情感延续到下一代,而把绮礼介绍给了时臣当徒弟。   言峰绮礼这个青年人,喜欢穿厚重的深颜色衣服,整个人的长相也十分厚重。他结婚过,后来夫人病逝了,时臣觉得一个男人死了夫人的话心情沉重也是没办法,这是他还要,要是雁夜失去了葵小姐估计不只是沉重,可能要发疯的。   言峰绮礼也许是结过婚的原因,在时臣这里当徒弟很快就把师父的生活也照顾起来,彼时他还没学会做麻婆豆腐,味觉也比较正常,时臣对他是很满意很满意的,后来学会做麻婆豆腐之后——嗯……满意的程度下降了十个百分点。   前两天因为绮礼去教会安排点事情,所以没有来看时臣召唤从者,不过师徒俩都不在意。绮礼看起来严肃的很,其实有点宿命论,在他看来反正老师是要召唤从者的,反正这从者是个怎样的人从一开始就定下了,一开始围观不到也无所谓,反正后面机会多多着呢。   至于时臣,他是觉得自己召唤从者这件事对于绮礼来讲没有回教堂学习宗教魔法重要,作为老师不能拖延徒弟的学习进度,而且他对于自己的英灵也有种宿命的感觉,并没有特别的期待。   就这样,到了三个金闪闪来到现世的第三天,他们才知道远坂府还应该有个绮礼。   “绮礼天赋很好,心性坚韧能忍耐,”时臣说:“在魔法的道路上是十分合适的,只是他习惯于肉搏,还喜欢用叫做黑键的武器,也许王您能够教他一些武技防身……绮礼也很会照顾人,为人很温和,王不要欺负他才好……”   在见到绮礼之前,时臣是这么告诉三只金闪闪的。   他现在已经有点明白了,对于吉尔伽美什这种人就要柔和一点,先礼后兵他也能接受,欲擒故纵他也能接受,打一巴掌给个甜枣他也能接受,只要别只批评不赞扬就行。比如说刚才,时臣如果只说不让吉尔伽美什欺负绮礼,估计这三个熊孩子/熊少年/熊大人能把绮礼扔到天上去,但是他让吉尔伽美什教导绮礼,这也就抬高了他,效果好的不是一倍两倍。   果然,成年的那个吉尔伽美什就高傲的笑了:“本王的能力,凡人还不配去学习。”   嗯啊,因为他每每说“杂种”这两个字就会想起来自己其实是个混血,所以就干脆改成“凡人”什么的。   少年吉尔伽美什本来想说话,却被成年的他抢去了话头,红彤彤的眼珠子瞪了一眼,却对时臣微笑着说:“不必担心,会欺负凡人的只有他们俩而已。”——因为本王向来不欺负直接杀,这句话就不用说了,为了自己不被另两位抓住理由打死。吉尔伽美什很中二很自信,但是也明白两个他绝对是能打过一个他的。   幼年的吉尔伽美什看起来年龄最小,实际上情商最高,腻腻歪歪的抱住了时臣的手臂:“呐呐,时臣只要抱着我我就没时间欺负人啦。”   时臣宠溺的一笑,再次感受到带孩子的乐趣,就把最小的吉尔伽美什抱起来,还晃了两下。   成年吉尔伽美什:“……”   少年吉尔伽美什:“……”   所以说,一个小时后很有心计很会争宠的男孩,长大之后为什么会变成个中二低情商的大人呢?   时间啊,你是一把杀猪刀。   虽然心中多有抱怨,对于坐在时臣怀里一脸享受和得意的年幼的自己满怀愤懑,但是成年吉尔伽美什和少年吉尔伽美什还是跟着时臣去见绮礼了。   “王,往这边走。”时臣说到,然后推开门。   绮礼正站在客厅里,习惯性肃穆的脸面上带着轻微的惊讶。   “时臣师……这是?”   他的第一个想法自然就是,没想到啊时臣师我才回家两天你孩子都那么大了……   第二个想法是,那这个孩子是你和后面的哪个金发男人生的呢?   所以说绮礼这个人看上去是很正常很严肃的,但他私底下其实是个很会吐槽的男人。这也是因为他这个人太容易无聊,太容易孤单太容易寂寞,而且又长了个天生就该是神职人员的脸,平时也没人找他玩,所以只能自己找开心。   一般来讲,绮礼找开心的方式就是做麻婆豆腐骗他爹吃,看着老神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内心围观颜艺,或者做麻婆豆腐骗他老师吃,看他老师辣的鼻头都红了的样子心中就会有种莫名的满足感,他还会研究研究人类,没事了看看八点档伦理剧来感受普通人类的多变和复杂,他自认为生活虽然无趣,但也能过的下去。   他在家里和父亲学习了两个治疗的技能之后就赶回来了。对于时臣老师绮礼有种责任感,这也是因为时臣不太会照顾自己的缘故,所以他得赶回来给时臣做饭吃,不然老师可能会利用宝石中的魔力进行充饥也说不定。   怀着这种心情回到远坂府的言情绮礼,看到老师抱着个挺漂亮但是一眼看上去就有点不喜欢的金发红眼小孩,背后还跟着两个同样很漂亮但是同样一眼看上去就不喜欢的金发红眼男人。   而此时,三只年龄各异的金闪闪,也看到了一个看上去很严肃很认真但是总觉得喜欢不起来的神父。   ——为什么双方都对对方喜欢不起来呢?   对于言峰绮礼来讲,他是一下子看透了对方的真面目,原来这三个香蕉头的男性生物都是英灵,而且看样子都是时臣师的英灵,而且对方还都是趾高气扬的样子,这让习惯性闷骚把愉悦藏在心里的言峰绮礼很是不习惯。   比如说一个人,他虽然很有钱,但是一直很节俭只会在家里享受一下子,突然却见到三个穿的暴发户一样的人在大街上扔钱……那种感觉自然是微妙的。   绮礼隐隐觉得自己的三观将会受到冲击,他就更加不爽这三个把“愉悦”“骚气”“任性”等字都写在脸上的男性生物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金闪闪见麻婆(二)      同样的,吉尔伽美什对于言峰绮礼的看法也不是特别好。   首先这是因为,吉尔伽美什发现言峰绮礼看自己的表情并不和善。他是个很喜欢教导别人学坏来寻乐的混蛋,是的,我们直接说这位传说中的英雄王是个混蛋吧,他在乌鲁克的时候就喜欢挑拨别人,看别人或痛苦或煎熬的模样,他心中就愉悦了。   说到底,吉尔伽美什就是个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混蛋。   只是这样的话也就还好了,但是吉尔伽美什这个人心气儿高,逼格高,他自认为自己是个比人类甚至是神都要高等的生物,自然是该被人类们仰视的存在——甚至有些人他都不允许他们仰视自己,因此在看到言峰绮礼那种审视中带有着一丝疑问的表情,他在其中没有发现一点仰望。   哎哟卧槽。   你只是个凡人而已啊为毛敢用那么无礼的眼神看着本王!   所以说,双方对对方的判定都有偏差,因此双方对对方的第一印象都不好,以言峰绮礼和三个金闪闪同样有点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来讲,第一印象能影响他们很久,基本上以后也好不起来了。   这种不好的第一印象,使得这双方到后来发现对方都有着追求愉悦的本质之后,也还是不能够好好玩耍。   不过,那是未来时臣需要去苦恼的事情,现在他还以为弟子和英灵关系不错呢。   在时臣的严重,这两边就应该是关系不错的。   “绮礼,以后每天就做五个人的饭吧……不对,我们得先看看儿童一餐应该吃多少……”时臣说道。他需要把之后的生活管理起来,家里突然多了三个人,也是应该盘算盘算,这当然不是金钱问题,时臣的家族世代高贵冷艳在魔术领域都是世家,多养三个人是妥妥的。   只是,他得先考虑一下多出来的这三个人的生活状态。   比如说小孩子每天吃多少饭才合适啊,吃多了会不会长胖啊,青少年每天沉迷于网络这还行不行啊,成年人没有正式工作仗着自己有黄金律天天闲着玩这样真的好吗……   远坂时臣没有孩子,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能当个好爹。   只不过金闪闪需不需要爹,这就不是他能想到的问题了。   “作为世界上唯一的王,我自然能吃下所有美食,”幼年的吉尔伽美什理所当然的说:“而且时臣啊,我可以灵体化的,所以不会真的撑到,更不会损失身材。”   时臣便到:“虽然是这样,但是自律能够让人拥有更好的心理状态,五岁的吉尔伽美什先生,如果你这样吃下去的话,以后就会长成这两个人……这种样子哦。”   两个成年的吉尔伽美什都觉得受到了嘲讽。   先是听到那个熊孩子说“作为世界上唯一的王”他就已经有些愤怒,每一个吉尔伽美什,他们的心态都是十分个人主义的,并且都异曲同工的认为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王。   不过说这个话的是幼年的自己,好吧,暂且还能忍一下。   然后,就听见远坂时臣以一种十分鄙夷的语气说,小吉尔伽美什啊你不要吃太多,不然你就会变成……现在长大的你的这样子。   自然,鄙夷的语气都是另外两位吉尔伽美什脑补出来的。   不过什么叫“变成这样子”啊?!本王现在的长相时臣你很嫌弃吗?   自然,远坂时臣的认知是如果一个人从小想要什么都能得到,那他就会成长为一个任性而且期待不劳而获的人,这是精神层面上的低级,和身材长相无关。   而吉尔伽美什却以为,时臣嫌弃他吃得多身材不好。   ——难道本王在现世的伴侣瞎么,本王这么好的身材他都看不上……   双方的交流总是存在有巨大问题啊。   于是当晚言峰绮礼就做了一桌子菜。红艳艳的煞是好看。“时臣师,这些都是我新学会的菜式,我认为味道不错。您可以全都尝试一遍,这是剁椒鱼头,这是麻婆豆腐,这是辣子鸡……”   远坂时臣心说徒弟啊,你的味觉还是一如既往的独特,但是他不忍心做出失望的表情,便夹起一块鸡块:“王,您要不要尝试一下?”   他询问的自然是成年的那位吉尔伽美什。   熟知绮礼做菜的味道的远坂时臣觉得,幼年吉尔伽美什不能食用这种食物,可能会被辣死,而少年的那位,毕竟年龄也不多,吃了说不定就见到根源了。   只有成年的吉尔伽美什,魔抗毒抗属性都高,还有可能活下来。   还是让他快点适应比较好吧,毕竟家里会做饭的只有绮礼一个啊。   于是……   “本王勉为其难的接受你的进贡。”成年吉尔伽美什端着架子说道,然后一口咬下那块鱼肉。   成年吉尔伽美什,仆街。   远坂时臣:“……”   其他两位吉尔伽美什:“……”   言峰绮礼:“呵,弱爆了。”   ——不要用这种嘲讽的语气说话啊你这个幕后黑手!!!   ……   所以不管怎么样说,成年的那个吉尔伽美什和言峰绮礼的仇怨是结下来,两人在时臣面前还好,只是一单独见面,双方就开启嘲讽状态,一个就说你这种闷骚还追求什么愉悦啊,一个说连辣味都不能吃的人不配说自己是王。   先不说他们俩吵架的逻辑十分混乱,总之,这两人一旦看对方不爽,就纷纷变为小学生。   剩下的两位吉尔伽美什,他们一开始对于这种状况的想法是喜闻乐见的。   只是在连续吃了两天辣味——实际上时臣比较关心他们,每次都用清水帮忙涮过菜的,因此并不会那么辣——之后,他们在上厕所的时候纷纷表现出不适,这种事情不能言说,且不能忍耐,两人就决定暂时言和,先想想怎么过这一关。   直接告诉时臣:“你徒弟做的饭不是人能吃得,换个保姆吧”是肯定不行,因为时臣找不到能接受魔法这件事的保姆,而找普通人来帮工肯定不行,被普通人得知魔法这件事是不合适的。   难道就真的没办法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章:韦伯君你炸了(一)   韦伯,现年二十岁,看身高大概是四五岁,看脸大概十四五岁,妹妹头,眼睛挺大,身材纤细,看着就像是个被欺负的小媳妇。男,两天前还在时钟塔学习魔法。   “无耻的小偷!赶紧退学吧!”   这是他的教授对他说的倒数第二句话。   “教授,这真的不是我的错,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是他无力的辩解。   “离开学校吧!你应该庆幸,我不想让外界知道时钟塔出现了你这种人,以后我们就当作不认识对方就好了!”   这是他的教授对他说的倒数第一句话。   年轻的韦伯先生就被退学了。   众所周知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位魔法师都可以找命中注定的那位英灵伴侣。这段时间韦伯的教授,也就是时钟塔那个很严厉很刻薄的柠檬脑袋的肯尼斯正在被家族逼婚,要么和那个很亲近的家族的索拉小姐结婚要么就召唤英灵去,肯尼斯是很愿意和索拉结婚的,只是索拉不喜欢他,他也不能逼迫人家。于是肯尼斯家族的人就发话了,不想结婚也没事,你召唤个英灵吧,现在社会都开放了同性恋已经不受歧视了,你这么大年龄就没有对妹子动心过肯定是因为是基佬的缘故,没关系大家不会因此看不起你的——所以你干脆召唤个英灵吧。   这和基佬有什么关系啊!   肯尼斯家里给他送来一块可以用来召唤英灵的能量石,肯尼斯就像是所有被逼迫去相亲的年轻人一样准备认命的时候,这块能量石突然不见了。   再次出现的时候,却出现在学生宿舍,韦伯的屋里。   韦伯平时是个比较胆子小的学生,肯尼斯对他没有坏印象,这次的事情他也明白,大概是有人诬陷这学生。韦伯这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挺遭人厌的,他在时钟塔成绩不算最好,能力不算最好,但是拉得一手好仇恨,就是有人眼红他。   “韦伯你凭什么这次论文又得了第二名,你平时的成绩一直那么差。”   ——对啊第二名啊你们去眼红第一名的人好吗。   “韦伯你凭什么那么受女生喜欢,你的个子那么矮一点男人味都没有。”   ——对啊所以那些女生只是把我当朋友而已你们到底在嫉妒啥啊。   肯尼斯略微知道一些这种事情,不过他懒的管,韦伯并不是他比较喜欢的学生——或者说刻薄的肯尼斯教授就没有过喜欢的学生,反正现在一切迹象都说是韦伯偷了能量石,那就把他退学了就是了。   肯尼斯并没有多少道德感,他唯一的好心就是不让学生们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只要韦伯以后低调一点,在魔法师的世界中还是好做人的,以及,他真的把那块能量石送给了韦伯。   被放上偷东西的罪名,结果却连东西都享受不到,那也太可怜了。   作为老师,又不是警察,能做到这样就行了吧,肯尼斯这样想着,再次为自家人的“逼婚”头疼起来。   于是,韦伯君就这样的被赶出了时钟塔。   于是,他一时气愤,干脆就用掉了那块能量石。   ……   这边两个吉尔伽美什一合计,这年头找徒弟找保姆的方法不外乎登报,网络或者扯着嗓子在大街上嚎,还是网络受众大,看到的人多,于是少年金闪闪和幼年金闪闪就跑去网吧搜索起来。   ——须知,网管今天突然被砸了一个金砖却不知道这金砖是不是赃物要不要报警,他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两个吉尔伽美什都是撒钱不眨眼的土豪,才不会管别人崩溃的心情。只见他们在键盘上打字打得飞起,却查到了个叫做什么“魔法师聚集地”的论坛。   于是少年吉尔伽美什就在上面发帖了。   “远坂府,魔法世家,现缺一名学徒兼职帮工,有意者联系XXXXXXX这个手机号码。”   少年吉尔伽美什郑重的打了个“发送”。   “对不起您的论坛币不足请去做任务www您今日还差三个任务未完成……”   哎哟卧槽。   须知,当金闪闪们发现现实中的钱他不知道怎么充值或许这个论坛真的是高冷到不需要现实中的钱来充会员的时候……他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好不容易帖子发出去了,结果底下清一色的全是“2333楼主你闹哪样啦”“总感觉楼主认真的萌萌哒”“难道我们这里真的有魔法师?”“楼上你孤陋寡闻啊男人三十岁还是【哔——】就自成魔法师你懂吗”这样的回复,他们有一点摸不着头脑,幼年的那个吉尔伽美什便说,再看看吧,也许我们来错地方了。   就是这么个再看看,他们再看了那么一分钟,就看到来了一条羞答答的最新回复。   “曾经在魔法师学院学习,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没有毕业,这样的人去应聘学徒可以吗?”   ……   韦伯对着电脑,坐在狭小的床上摆弄着,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个魁梧的不像话的巨型男性生物,这个男性生物,长得挺粗糙,但是就是带着一种很有气概的魅力。   韦伯此时心情十分忐忑。   他一时气愤召唤出了英灵,结果召唤出的是个比熊还要熊的男人,这男人要吃要喝要穿衣服和裤衩,而且都得是大号的,韦伯那微薄的存钱才过了不到两星期就供应不起了。   他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也没有那么多钱来供应这男人的花销,虽然男人说没钱也没关系朕是征服王啊干脆我们去征服那什么人民银行吧,但是韦伯三观端正,还真的做不出这事。   所以为今之计就是,在这男人学会用正当途径赚钱之前,先找份工作。   他找了半天,却发现自己作为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很少,所以很容易的工作反而不能做,而现今社会魔法师都是避免与普通人接触的,自然也打听不到谁需要个还没毕业的小魔法师去工作。   尤其是,想去打工都已“我们不招收童工”为理由拒绝。   他有点绝望。   这种绝望,持续到,他在魔法师论坛看到那个招聘学徒的帖子之前。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的时间线出问题了,所以这一章要改一下。   以上。   ☆、第七章:韦伯君你炸了(二)      韦伯跟着祖父祖母生活,看起来和普通的留守儿童有点相似。他为人比较直率,思想也比较活跃,作为魔术师来讲魔力的天赋不足,但是头脑还是不错的。时臣觉得这孩子一是因为被吉尔伽美什介绍过来,二是看起来求学的心也很坚定,就收他当个暂时的学徒。   远坂家这样逼格高的家族,收学徒还要走程序还要搞一些规矩,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韦伯现在只能算是个暂时的。   于是幼年的闪闪说,韦伯啊,你能来到这么伟大的家族中学习魔法可都是本王的功劳啊,所以你就好好做饭吧。   于是少年的闪闪说,韦伯啊,你能来到这么伟大的家族中学习魔法可都是本王的功劳啊你把那个熊孩子就给放在一边吧,以后做饭可也别给他吃。   嗯,于是新的保姆一被请来,脆弱的幼年闪闪和少年闪闪联盟就破碎了。   于是成年的闪闪说,韦伯啊,虽然本王没有让你过来而且本王也觉得你过来就是浪费时臣的时间的,但是你要是敢做辣的菜本王就干脆弄死你得啦。   韦伯十分忐忑。   他就做了一顿饭。   然后三个金闪闪都痛苦的吐了出来——   ……   其实,有件事情是要说清楚的,韦伯虽然不知道是不是英国人,但是在英国生活过很长一段的时间,所以他会做的菜也都是英国菜。英国菜是很神奇的一种东西,也许是看上去还行但是吃起来就是不好吃,也许是看上去就已经不好吃。   韦伯第一天本来想做仰望星空派,但是他想了很久,觉得一来到别人家就做这种东西似乎不好,就放弃了。本来仰望星空派这种东西看起来就不正常,不管是素的还是荤的都不正常,韦伯很担心这一家子人会不能接受,就没有做。   “炸土豆吧,”伊斯坎达尔亚历山大,也就是征服王,俗称大帝的魁梧男人笑着说:“小子,不要担心他们会嫌弃你的手艺,白吃饭的人没有资格挑剔。”   于是韦伯重新的建立了信心。他在远坂家的厨房过得不错,远坂家很少有电器,厨房也没有,不过这一点他很适应,因为他的爷爷奶奶也不太会使用电器。   韦伯就做了一桌子的菜。   彼时,幼年少年和成年吉尔伽美什都是十分期待的,他们心中想的是,就算这新保姆做不出来好菜,也至少不会让人辣的肠道受损吧?于是纷纷瞪了言峰绮礼一眼,端的是高贵冷艳。   言峰绮礼呵呵一声,并没有告诉他们,他查过了韦伯的资料。   再加上今天买菜可是他一手操办的,才菜单是什么他一清二楚。   炸土豆,炖土豆,烧土豆,土豆浓汤。   呵呵,言峰绮礼想,这一道一道的吃下来,三个金闪闪都能被土豆给烦死吧……   菜上上来了。一开始,吉尔伽美什是没有发现问题的,为什么呢?因为土豆浓汤上面看不到土豆,炸土豆不吃的话还以为是炸地瓜,炖土豆用了牛肉,烧土豆是用番茄酱一起烧的,所以他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多姿多彩的一顿饭,就开心的动筷子。   “时臣时臣,这是什么呀?”成年的那个最大的金闪闪一点寒芒先到随后筷子刀叉一起动,很快就把最好的那根炸薯条夹走了,正好是最漂亮的金黄色,和他这个王者是十分般配的,夹到盘中之后他犹豫了一下,是直接吃掉好呢还是夹给时臣好呢,王者的恩赐如果就这么降下去的话,也有点不隆重了吧……就这么一边犹豫着,确定到了年幼的他在另一头撒娇:“时臣时臣,快告诉我嘛,那个是什么,好吃吗?”   远坂时臣总是很正经优雅的表情中沾染上一丝宠溺:“炸薯条,在普通人的快餐店里也能看到,小孩子们似乎都很喜欢吃的样子。”   年幼的吉尔伽美什乖巧的外头一笑,然后很自然的叉起一根薯条:“时臣,啊——张嘴。”   看上去也是其乐融融。   在座的人就这么毫无防备的被秀了一脸。   不管他们认为这是父子好还是大哥哥和小弟弟好,反正这种融洽的感情……成年吉尔伽美什咔嚓一口咬掉盘子里的薯条,果然他就不应该犹豫!想做事情就去做就对了!想那么多根本不是做王的道理!   少年吉尔伽美什不动声色的在桌子底下踢了幼年吉尔伽美什一脚。   时臣对此浑然不觉,他也不觉得刚刚幼年吉尔伽美什是做了很肉麻的事情,因为常常被雁夜家的小凛和小樱这么对待,在他眼里,可能小孩子就应该是这么喜欢撒娇的。   征服王看到这里,心中一动:“喂小子,我也要吃。”   张大嘴的样子看起来死蠢。   韦伯的眉毛都皱起来了,但是脸色不知道是为什么显得红红的:“吃你自己的去!没有人会伺候你的!”   “这样啊,但是之前吃中餐的时候我不会使用都是你帮我的啊……”   “你难道是不能生活自理的小孩吗我的征服王大人!”   远坂府多来了一个韦伯,也跟着来了一个征服王,就变得更加热闹了。   这顿饭吃到这里,还是比较正常的。   “土豆,”年幼的金闪闪说道:“炸土豆,从味道上来讲确实不错。”   “土豆,”年少的金闪闪说道:“炖土豆,用牛肉一起炖的话,味道还是不错的……”   “土豆,”成年的金闪闪说道:“土豆汤,哎哟好烫。”   ——怎么全是土豆!   ——因为英国人爱土豆!   吉尔伽美什,三个吉尔伽美什,他们在来到现世的时候确实接受了很多消息,不过就算他们是半神,对于知识的吸取也不可能全盘接受,所以,他们都选择了自己喜欢的那一部分。比如说幼年吉尔伽美什过多的接受了游戏和动漫,而少年吉尔伽美什接受了很多关于工口的知识,而成年的那位,他接受了很多工口的东西和很多很多工口的东西和很多很多各种性向的工口的东西。   ——所以说吉尔伽美什你从小到大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交流群:339156139   大家可以进去语C。   目前里面有:远坂时臣,远坂时臣家的两个闺女,两个闺女的对象,切嗣,迪卢姆多等人。   总之还缺金闪闪!!!!   还缺金闪闪!!!   想作为金闪闪艹时臣的小伙伴们还等什么!!!   ☆、第八章:三个成年王齐聚一堂(一)      家里本来就有三位自称自己是王的人,时常吵嘴,虽然三个人的年龄不同,但是吵起来就是三个五岁半小孩,而现在又来了一位韦伯,韦伯又带来一位英灵,这英灵毫无疑问也是一位王。   绮礼先说发表了一通类似于老师你收学生结果学生还拖家带口的感慨,似乎是在纠结之前自己是家里唯一一个学生,现在又来了个争宠的,这种小孩子一般的行为被成年吉尔伽美什鄙视了一番,绮礼很不屑的转开脸:“并不是争宠吃醋,但是韦伯来了的话,我就不能天天给你们做麻婆豆腐吃,自然十分难过。”   “不过,一想到那位学生只会做些英国菜,就觉得他以后来照顾大家的口味也是好事了。”   绮礼轻飘飘的说道。   对啊,作为成年的弟子,时常还是能够回家的,所以不必每天被英国菜摧残,更别说言峰绮礼这个男人能不能感受到痛苦也不知道,所以满心都在看别人的笑话。   唯一的缺憾是,时臣先生因为曾经在英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原因,他对于英国菜倒是比较能接受,这让绮礼觉得有些郁闷。   不过,他最近不爽的人只有三位英雄王而已,所以能看他们吃瘪绮礼已经很高兴。   这几天因为来了新的徒弟,而新徒弟和绮礼的属性完全不同,是挺适合学习辅助魔法的类型,时臣就和新徒弟一起窝在工房搞研究搞了好几天,按照伊斯坎达尔这位征服王的话说,这两位魔法师再不出来走走,身上就要长毛了。   就连三位金闪闪,他们都感觉到了无聊。   时臣和韦伯窝在地下室的第一天,他们是通过出去逛街看漫展来消磨时光的,并且路上还被妹子——其实画着妆也看不出来是妹子还是可爱的男孩子,他们似乎认为吉尔伽美什也是个COSER,而且是拖家带口的COSER,虽然这只是一些平民,他们还很不礼貌的拉住了伟大的王,但是王觉得,这些人一直在夸他长得好,所以其他的不礼貌也就都能原谅了。   成年的王在漫展上买了很多本子,不要问那是些如何糟糕的本子,反正成年的吉尔伽美什看得是津津有味,十分开心。   少年的王买了很多小饰品,还联系上了一位会做手办的大大,做手办的大大答应他用成本价卖他一个手办,不过他得先把人物照片发过来,少年的吉尔伽美什想要一个时臣手办,就用一堆宝石让大大头晕目眩,到最后不仅仅要给他做手办,还要给他做等身抱枕啥的。——不要问为什么他不去抱真人,毕竟现在时臣身边不止他一个英灵,贸然地前行只会让另外两个冒牌货得到机会,联手把自己踢出局。   幼年的王买了很多小饰品,以及很多女性小饰品,以及很多很多很多小孩子喜欢的东西。他的年纪小,实力也是最差的,但是心眼子却是最多的。也许是因为实力不够所以就要用智力来弥补,而长大了之后实力够了反而智商下限,总之幼年的王发现他还能在时臣的脑子里刷出更多的好感度,他甚至发现有时候会来串门的那什么间桐家的两个小姑娘都是可以刷时臣好感度的工具,所以还买了很多送给小姑娘的礼物——反正两个小姑娘的长相性格他也不讨厌。   到时候,收了礼物的间桐一家人必定会在时臣面前说自己的好话。   至于那两个仗着有点实力就不要智商的冒牌货王,让他们玩儿蛋去吧。   第二天,三个大中小的王跑去游乐园玩了一天,并且说一定要哄时臣来鬼屋逛逛,他们想着时臣会因为鬼屋里层出不穷的时间吓得乱跑,就诶嘿嘿嘿的笑起来。   虽然魔法师应该是不怕鬼的,但是这年头那么多信奉科学的无神论者,他们其实也怕鬼呢。   也许并不是怕鬼的问题,只是单纯的害怕一些刺激场景而已。   吉尔伽美什很了解远坂时臣,这个男人总是自认为对于外界的认识足够多了,所以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更加会惊慌失措。   那肯定好玩极了。   第三天三位王去看了电影,晚上的时候又跑去泡酒吧,玩到很晚才回来——不要问为什么幼年王也能去酒吧,王的威力是无时无刻的。他们玩的那么晚,也不能怪他们,都是因为韦伯早上说晚饭是仰望星空派,三位王被吓得大惊失色,死也不愿意回来吃晚饭。   自然,我们不能说王是大惊失色。   这个词汇对他来讲太侮辱了。   就算是这样,在外面玩了三天也会腻歪的,第四天,三位王实在忍无可忍,冲去地下室把远坂时臣拎了出来,伊斯坎达尔也趁这个机会把韦伯找出来。大帝虽然粗犷,和吉尔伽美什比起来就温柔很多,他能理解韦伯想要尽快学习魔法的心愿,就好象他喜欢打仗一样,男子汉总是要追求着什么才行!   不过总是窝在一个小房间里,亦不是男子汉该做的事。   征服王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韦伯现在还没有到可以去游学的时候,行万里路就算了,但是多认识几个人,多见识见识自然是好的。他准备办一个王之间的酒会,自然也会要求王的魔法师主人,这样韦伯就可以和那位魔法师交流交流。这一次是王之间的酒会,下次就是英灵之间的酒会或茶话会,伊斯坎达尔这个人,看起来只是个豪爽的大个子,实际上他也有心细的一面。普通英灵和王者英灵是不一样的,他作为王有邀请其他王的权利,所以要先邀请王者,一是代表尊重,二是也能得知对方的意见,然后下一次邀请普通英灵就可以以三位王的名义发出帖子,这样普通英灵们一般也就会应约,更显得有面子。   除去吉尔伽美什之外,还有一位女魔法师召唤出的亚瑟王,伊斯坎达尔写下了请柬。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三个成年王齐聚一堂(二)   征服王写的请柬自然也是十分有魄力,说得好听是有魄力,说得难听就是没文化。   不过一个喜欢打仗,打来的地盘管理不好最后怎么打来的怎么失去了的王,也不能指望他有文化。   于是就三行字,说明了一下时间地点和参与人群,然后问亚瑟王来不来,亚瑟王这个人看起来是讷于言的靠谱类型,也就直接一行字,表示他很期待这一次的会面。其实想一想也知道,历史上的王者们,尤其是有名气的,吉尔伽美什这个中二货除外,其余的每个王也都想看看历史中其他有名的王。   只是这些王者们过于狂霸炫酷拽,在他们活着的时候一般都是王者圈子中独一无二的类型,比如征服王,他反正没见过比他强的,所以也就带着一种王者的寂寞,现在死掉之后反而能见到历史上其他时期的王,也是没了遗憾。   虽然他也知道,就在生前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王,很多应该可以和他并驾齐驱的王,但是太远了也见不到,说那么多都没用。   征服王是这样想的,遥远的亚瑟王也是这样想。   “爱丽,切嗣今天又惹伊利亚不开心了!”中日被冬天笼罩的城堡大门被小女孩推开,走进来的是一位银白色头发漂亮的小姑娘,看起来七八岁,她背后还有一个黑色衣服十分干练的成年男人,这男人看起来是很可靠的类型,亚洲人长相,黑色头发就像是猫耳朵一样在脑袋两旁刺棱着。   刚刚生气着说话的就是那小姑娘,她一直跑到了房间正中央沙发上女子的膝盖前,气鼓鼓的还要继续告状:“讨厌死了!切嗣因为找胡桃芽找不过伊莉亚就开始作弊啦,真是可恶!”   “哈哈,”银白色头发,看上去就像是个大号伊莉亚的女魔法师笑着抱起她:“我们罚切嗣……晚饭让他做怎么样?”   “好!”   ……   爱丽斯菲尔,也是这座城堡的拥有人,她是这个古老的魔法家族的这一代继承人。她并非人类,但是有着人类的外表和感情,只是出生的方式奇怪了一点而已。她是一名人造人,由魔法和炼金术催生的结果,在很多年前爱丽的父母由于被黑魔法诅咒的原因失去生育能力,两人却不能不要一个继承人,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做了人造人实验,没想到居然成功了,爱丽丝菲尔就此出生。   这对魔法夫妇却生孩子生上了瘾,于是七年前两人又制造出伊莉亚,因为人造人在成年前都比较脆弱,最好不要去不安全的地方,所以伊莉亚暂时住在城堡里,等到年龄大了就可以和爱丽斯菲尔一起出去旅游。   人造人这件事,往好的地方想是帮助不孕不育的夫妻能有自己的孩子,往坏了想是有悖人性伦理的,爱丽斯菲尔的父母为了不让有心之人用来做坏事,已经把实验流程图纸烧了,干完这一切之后,这一对不靠谱的夫妻就云游四海去了。在那之前,为了保护城堡和两个女儿的安全,夫妻俩请了一位雇佣兵来做保镖,雇佣兵就是卫宫切嗣。   卫宫切嗣的历史有点黑,他曾经为了拯救世界啥的炸过飞机,而且飞机上坐着他养母,当时是因为那飞机上有对人类有害的致命细菌,所以切嗣一边流着眼泪一边下手了,正好爱丽的父母游玩到那里,不仅净化了细菌,还救了切嗣的养母,切嗣也算是成功的拯救了一次世界。那次之后他养母就说他心性不够稳,不适合做杀手,如果两位魔法师不嫌弃的话就把这孩子带走当保镖等等,切嗣就被送给了爱丽家。   他自己也知道,养母这是为了保护他。卫宫切嗣虽然常常杀人,看起来杀人不眨眼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少女心,每次杀人之后都会内心柔软一下,他还很容易自责,很容易把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推,这样的人不适合走上那条路……这会毁掉他的。   如果能跟着魔法师学习一下魔法,做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也许对切嗣的人生更有益处。   养母于是说道,拯救世界我一个人就够了,切嗣你这弱鸡跟着恩人去带孩子去吧,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切嗣那时候才知道世界上不只有科学原来还有魔法这一说,多年形成的世界观差点崩盘,他本来不想放弃对正义使者的追求,但是想了想普通人变坏已经会对社会有害,魔法师中如果出现了坏人那还不得毁灭世界啊,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嘛,就跟着恩人夫妻学习魔法去了。   恩人夫妻手一转,切嗣就被过户给了爱丽和伊莉亚姐妹。   七年过去,切嗣眼看着伊莉亚长大,心中居然有种爹和哥哥合二为一的喜悦。他这些年也学了些小魔法,也借着魔法的便宜救了些人,附近几个城市盛传的“名侦探无头骑士”说的就是切嗣,因为他做好事不留名喜欢骑机车而且还喜欢带着头套看不清脸所以叫无头骑士,又因为他常常破了警察都头疼的案子,有时候还会把破案过程和罪犯扔在警察局门口所以叫名侦探,也居然有了很多粉丝,还有人为他创建了网站,身边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就上去说一下,有情节严重的切嗣也会帮忙教训坏人。   这就是目前爱丽斯菲尔——第三个召唤出王的魔法师的状况。   她召唤出的亚瑟王和其他两位王都不同,是一位十分靠谱十分有德行的王,这位王对她也是非常绅士,让爱丽斯菲尔这个刚到二十岁的小姑娘很快的陷入了爱情的深渊。   ——虽然亚瑟王是个妹子。   ——但是爱丽斯菲尔是不会因为性别这种浅薄的原因就放弃的!   ——爱情就像是暴风雨一般的降临了!爱丽斯菲尔现在每天都能想起之前看的一部动漫中的这句话。   但是亚瑟王和别的王也不一样,她没有太多兴趣爱好,出去玩也就是陪爱丽出去玩,似乎对于现世的一切没有什么感觉一样,爱丽对此十分的担忧。   直到接到了什么征服王的请柬的时候,亚瑟王阿尔托利亚才有了真正的情绪外露:“爱丽,想不想见见其他古代的王?”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三个成年王齐聚一堂(三)      因为目前有三位王,所以暂时称为三王宴,时臣想,虽然他这边有三个吉尔加美什但是他们也算是一个人,不能计算成三个王,于是他在远坂家族的编年史上写下,某年月日,远坂家族开办三王宴。   “全天下只有我一人是真正的王!其他的都是些杂种而已,时臣不必对他们上心!”成年的吉尔加美什抱着手臂说道。   看起来十分威严,如果是第一次看到他的话,说不定会被他震到说不出话。可惜远坂时臣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位王把自己搞成这样子,他已经免疫了,于是就很轻松的回答道:“王,在我面前这么说没事,和别人说话的时候还是礼貌点比较好哦。”   这真的是对王说话吗真的吗!!!这种训诫的语气真的好吗?!!!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吉尔加美什并没有多么生气,他的表情甚至算得上是“愉悦”:“时臣,你是认为我说的不对?”   “就算是王,”时臣想了想,认真的说:“就算是王,骄傲自大也是不对的。”   “但是对我来讲,我就算是尽力的去夸赞自己,也还是说不尽自己的好处,世界上一切的赞美归于我都是应该的,所以时臣你没必要担心我。”   ——你是怎么从批评的语气中听出担心的啊?!!!   幼年吉尔加美什在外面听墙角,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人家都说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只有我长大后成了个傻逼……”   少年吉尔加美什也在外面听墙角,听到这里也忍不住了:“别怕别怕,反正又不是你一个人长大了成了傻逼……”   房间里,时臣犹自挣扎:“但是听别人夸要比自夸好……”   吉尔加美什很不要脸的靠过来,红色的竖瞳中满满的贪婪,像是要把对方吃掉一样:“时臣这样说,是想要夸夸我?”   吉尔加美什虽然不靠谱,还喜欢追求什么愉悦,但他毕竟是英灵,而且是时臣召唤出来的,所以也就是时臣的伴侣,伴侣之间要做什么虽然时臣不是很清楚,但他毕竟是个成年男子,所谓交换□□是什么意思他大概是知道的,当下脸就有些发红:“王想让……夸赞什么?”   于是把头埋在时臣肩窝处的王暧昧的笑了:“王的丰功伟业值得夸赞,但是这么多年史诗传唱已经太多了;王的相貌声音也值得夸赞,但是时臣不是那么肤浅的人;所以时臣还是夸赞一下王的身体吧……”   接下来要干嘛简直昭然若揭。   听墙角的幼年吉尔加美什冷冷说道:“成年王的二逼和脑残也值得夸赞。”   听墙角的少年吉尔加美什冷冷说道:“别忘了,长大后你就成了他。”   啧。   房间内,时臣是不知道他正在被人围观,他的坚持只是因为“贵族不能白日【哔——】”的良好道德思想,而成年的吉尔加美什则是知道自己被围观了,只是他不在意,在他看来他身上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虽然他的肌肉看起来挺弱鸡,能演示给那两个家伙看,也是一种示威,想给自己的所有物身上做个记号,就像是狮子在自己的地盘上撒尿一样。   眼瞅着这个经验丰富的工口王就要突破毫无经验的大贵族的最后一道防线——   “哟,吉尔加美什!亚瑟已经来了啊哈哈哈原来她还是个小姑娘呢,诶话说你们俩躲在窗户下面在干嘛——呃……”   征服王的声音,无论何时都洪亮得犹如钟鸣一般,吉尔加美什看来也很习惯在那啥啥的时候被打扰,或者说他这个人就很喜欢在肯定会被打扰的时候那啥啥,但是时臣却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被征服王一下,虽然衣衫还没有褪尽,却能看到身体都在发颤。   “对不起对不起!我先走了!”伊斯坎达尔自知理亏,但他这个人毕竟粗中有细,为了不让韦伯的老师把怒火烧到他身上乃至韦伯身上,他迅速的提起了窗户地下听墙角的两只金闪闪,转移话题转移仇恨:“这两个不懂礼貌看大人……咳咳的熊孩子我就带走了哈,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吉尔加美什:“……哼,作为王者,也真是圆滑。”   他这话说的有失公允,大帝并不是圆滑,大帝只是没那么鲁莽,说到底他是个帝王,不可能像是长相那样的没脑子。而且他把韦伯看得很重,自然会帮韦伯打算,不想连累到他。   时臣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觉得羞耻,果然人就不应该在白天做晚上的事,生物钟就应该调整的规律一些,结果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王,你原先就知道少年王和幼年王就站在外面?!”   没有人回答,原来吉尔加美什怕时臣反应过来了生气,早就脚底抹油灵体化溜走了。   此刻,远坂大贵族的心情是多么复杂,无人知晓。   不过他是真的第一次认真思考,关于自己召唤出三个英灵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的问题。   同一时间,远坂府客厅已然是觥筹交错,吉尔吉美什拿出宝库中的美酒,幼年吉尔加美什在旁边叮叮当当的唱什么机器猫小叮当,他因为看起来年纪小,众人不让他喝酒,只让他倒葡萄汁砸吧嘴,原本要是有人这样欺压他他绝对是要闹的,但今天刚被时臣看到听墙角,好感度肯定降下去了,所以也没心思闹,喝下去的葡萄汁怎么甜都泛着点苦味。   “你难过什么?”这时候就听见少年的金闪闪惆怅道:“时臣不会生你的气的,你年纪小,在外面偷看他也认为你看不懂,我就惨了,唉,本来都憋得难受,偏偏出了这种事以后想骗时臣上床就难了……”   正说着,背后一个人的声音简直要具现化出黑气来。   “骗谁上床?你要骗谁上床?本王的东西你也敢染指?!”   成年吉尔加美什。   ……你不是去和客人喝酒了吗怎么在这冒出来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三个成年王齐聚一堂(四)      幼年金闪闪最大的优势就是他没有攻击性,因为还没发育成型,就算是有神的血脉也不能违反大自然规则,所以现在他也不觉得憋……好吧作为男性生物这也不是好事。   少年金闪闪和成年金闪闪,之前都被称为工口王的,现在就难受了。他们俩既没有节操,也根本不知道节操是什么,偏偏远坂时臣情商低到完全不解风情,引诱也不好引诱,只能直接使用暴力。   ——但是这很容易就能引发反抗情绪啊。   吉尔加美什这个王吧,你看他□□,不要脸,其实他还讲究点情调,什么强扭的瓜不甜啊,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啊,他都是懂的,只不过他觉得他那么高大上的王没必要为了杂种——不,平民们的想法压抑自己的情绪,所以现在他能对时臣那么温柔,啊,不由得在心里赞美自己,本王是多么好的伴侣啊。   ——反正除了他再没有人这样想就对了。   远坂时臣大概是三天都不敢正视这位成年从者的眼睛。   三个吉尔加美什嘀嘀咕咕,那两位王者也是在说话。伊斯坎达尔和亚瑟王看起来很能聊到一起去,虽然他们俩一个人爱好征服一个人过于清高,但不得不说都是很有思想觉悟的王者,现在既然已经不是王了,也就聊聊凡人的话题,家庭啊,生活啊,一个就说你的御主是成年魔法师我的御主是魔法学徒我们以后可以多走动啊,一个说好啊好啊你御主做的饭我很爱吃。   ……韦伯只会做英国菜,偏偏亚瑟王是英国人,嗯……   于是大帝豪放的笑了,亚瑟王也文雅的笑了。   两位王者关系不错,他们的御主也说在一起。时臣已经整理好走下来了,爱丽也不是第一次见他,两个人照例说一些场面话就开始聊天。因为都是魔法世家的继承人,对这种比较正规的贵族茶话会一样的环境还是很适应的,旁边的韦伯恨不得把整个场地都拍下来……啊,不用疑惑,韦伯作为新时代的魔法师,其实还会用人类的电子产品。   手机一出来,时臣就很感兴趣。   “韦伯,那个是什么?”   韦伯一惊,他以为魔法师都很排斥现代电子产品,所以之前都克制的不敢用,今天一个没忍住终于拿出来了。难道老师要摔了我的手机吗?!这样想着的韦伯战战兢兢的拿出自己刚买的小手机,递给时臣。   “诶?这是什么?”正好这时,手机上面出现了一个页面,时臣想都没想就用手去点,结果又跳出来一个页面。   “恭喜尾号为406的幸运用户,您已经抽取本公司本月的幸运话费,请不要回复任何信息,话费会直接打到您的手机卡中。”   韦伯:“……”   “叮——您的话费已充值一万日元……”   韦伯:“……”   可怕。   这个活动貌似每个月都会有,韦伯也每月都抽,反正只话费短信费用,但是他从来没有中过。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时臣老师你能每天都用我的手机抽奖吗?!”   远坂时臣:“……?”   到底也是没学会用手机,毕竟是这么多年都用魔法生活着的男人,突然让他用电子产品他也不会用,只是帮韦伯又抽了两次奖,抽到了一个网购的什么红包和一包零食试尝。   “真奇怪,”远坂时臣思考着:“远坂家族虽然是宝石魔法世家,宝石魔法和宝物钱财可能有点关系,不过很薄弱,我以前也没有这种好运气……”   “这个我有点研究,”两眼冒着星星的韦伯说道:“以前上学的时候有学过这方面的知识……一个人的运气有改变不外乎是碰到了什么魔法物品,但是魔法师的运气改变还有其他可能性,第一,召唤出英灵的魔法师,在和英灵亲密接触之后可能会拥有传染英灵的一点特性,比如说如果英灵的幸运等级是E的话那么御主的幸运值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不过魔法师都会做幸运护符,所以也没什么。第二个就是有幸运护符,一般魔法师写的幸运护符可以把生物的幸运值提升一个级别以内的,比如E等,会提升会E+,而专门研究护符和辅助魔法的魔法师能强制提升一个级别……”   “说的不错,”时臣说:“你的理论学的很扎实啊。不过我既没有使用幸运物品,也没有和……亲密接触……”   不知不觉的,整个大厅也安静下来。   “爱丽,怎么了?”阿尔托利亚发现大家都变得安静了,刚想问她的御主发生了什么事,就被轻轻按住嘴巴。   “小声点,我在听重要的事情呢。”   ——什么重要的事啊!被按住嘴巴,明明不算什么特别特别亲近的举动,但是从没有和别人有过这样的动作的阿尔托利亚还是微微脸红,这种感觉对她来讲甚至是有点放肆的,不过却恰恰是年轻小姑娘的亲近和活泼,让骑士有了不一样的情绪。   自然是重要的事!爱丽的脸也有点发红,不过是兴奋的。啊啊,远坂族长的英灵是个男性对吧,而且还是个看起来很霸道的男性,和认真优雅的远坂族长配在一起真合适啊,这样的两个人谈恋爱会干什么呢?不,远坂族长这种脾气的人应该不是那种很会浪漫很会主动和男朋友约会的类型吧,那就是干脆推到咯?   此刻爱丽脑内的情形需要打上马赛克。   “啊……”她不由得缓缓吐出一口气:“多么美好的远坂府啊……”   爱丽你到底想到了啥啊我怎么觉得你的状态不对啊要不要找医师治疗一下?——这是还不明白状况的亚瑟王小姐。   自然,三个吉尔加美什也发现了气氛不对。   时臣一定是开窍了,脸红的真可爱,真想[哔——][哔——][哔——]——这是脑子里各种无节操的成年王。   要趁着这两个家伙都不知道的时候先吃到嘴,不然以后没有我的份。——这是脑子里同样无节操的少年王。   ……还能说啥?身体硬件不允许……这是小小年纪就没了节操但是也没有条件的可怜的幼年王。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进一步变亲近吧      爱丽斯菲尔一路回到城堡,还是有点不能平静。   “爱丽,你没事吧……”阿尔托利亚很担心,说真的,她担心别人的样子真是十分好看,温和而带着关怀的骑士,大概是童话里面所有公主都爱好的那一口。   虽然性别是女性,但是这有什么问题呢?魔法师本来就不太在意人类的伦理关系的。   爱丽保持着两样放光的状态:“没事,只是看到了喜欢的东西,有点不能自拔……”   亚瑟王:“……啥?”   ……   远坂府的早晨和任何一个早晨都一样,早上远坂时臣还是有一点低血压,醒来之后又躺了一会,就感觉到身边似乎有啥在蠕动,而且那个蠕动的东西还抱住了他。一下子,属于魔法师的优秀想象能力压倒了一切。   “防御!——呃,王你在干嘛?”   少年吉尔加美什从他的被窝中伸出脑袋:“今天早上六点就起啦,想看看时臣起来没有,时臣果然没起来,我就来喊你吃早饭……”   远坂时臣:“为何喊我吃早饭您却出现在我的床上……”   少年吉尔加美什:“因为我看到时臣还在睡觉,突然觉得打扰你实在不好,而且韦伯做的早饭也不值得期待嘛。时臣的床那么软,我也躺上来睡一睡试试咯,果然好舒服好软哒。”   ——不不不,如果这时候他面对的是一个知道该怎么应对流氓的人的话,那个人一定会把他踹到地上,并且说,流氓,你觉得床软还抱着我干嘛。   但可惜的是,正面对着吉尔加美什的人是远坂时臣,远坂时臣应付流氓的经验是,零。这也就几乎是说明了他日后的悲剧。这种时候时臣却在很迟钝的想,似乎三位王都很反感自己和其他两位独处呢,这下子坏了,又要闹起来了。   但是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在卧室打起来啊:“王,我要换衣服,请问能不能回避一下?”   少年吉尔加美什笑嘻嘻,脸上有着不平常的激动的红晕,眼睛里都闪烁着……反正是少儿不宜的东西:“为什么要回避啊,我们那个年代,以我的地位,想看谁的果体都能看个够……唔!”   虚空中出现了一只白皙的胳膊,那胳膊甩着拳头照着少年的脑袋就狠狠揍了一下。然后这只胳膊逐渐的往上凝聚,原来是灵子汇聚出了一个人型,成年的吉尔加美什居高临下,捏住了少年吉尔加美什的脑袋就往窗外扔。这一下要是实在,少不得砸在窗户上头破血流,远坂家的玻璃向来是有魔法加固防御的,就算是王,这么实实在在的砸上去也会受伤。远坂时臣来没来得及请成年王下手轻一点,就见少年王也灵体化,屋里完全没有了他的气息。   “油滑,没有实力的家伙,就会用这种方法和本王抢东西。”吉尔加美什哼了一声,看起来很是不屑,就和幼年吉尔加美什说的一样,他是越长大越没有脑子,但这也只能说是太强大了的原因,那么强的实力,马上都不需要脑子。   房间里只剩下远坂时臣和成年的吉尔加美什。   一个还穿着睡袍,但是睡袍只是用腰带松松垮垮的系起来,早都被少年金闪闪给扯出大片……咳,远坂时臣坐起来就发现自己的整片胸膛都露着,愈发的尴尬,赶紧咳嗽一声伸手去整理衣物。吉尔加美什好整以暇的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红色的蛇瞳里满是兴趣,隐约还能看到点不满,只是在远坂时臣眼中,吉尔加美什无论做出什么表现,他都只会觉得紧张。   英灵是魔法师最好的伴侣……这个说法,初始听来没什么,人需要个伴,远坂时臣以前没有上过人类的学校学习过,他唯一经历的学院派教育还是很久之前在时钟塔呆过半年,自然也没有受过生理教育。后来年龄大一些了,人家都谈恋爱他不谈,要研究魔法,人家都结婚他不结,要研究魔法……所以目前为止,对于一些事情的认知度反而很低。   “王……您能不能回避一下……”   “不能。”   言简意赅。   时臣皱着眉头,穿着睡袍自然是用不着睡衣的。现在天气渐渐暖了,也用不着用魔法来巩固温度,睡衣穿着会感觉热,还是睡袍好一些。且远坂时臣的皮肤比较敏感,这样睡觉也舒服一些。他是这样想,这段时间虽然家里人多了,英灵也多,但大家不会来打扰他睡觉,所以一直在卧室里比较随便。   就连前几天几个金闪闪喊他早起,也是喊了就走的。   要是能有个让人一下子穿戴整齐的魔咒就好了……   “时臣的动作真慢,”这样说着,王的手就直接握住了远坂时臣有些发抖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又放在手里揉弄,整个动作并不多么的过分,在外人看来这也是小孩子可能都会有的拉小手的举动,但是远坂时臣却觉得,他的手指就像是王的玩具一般,被放置在对方掌心,整个人也僵硬的像手指一样。   “时臣很害怕我。”吉尔加美什说道。   远坂时臣不置可否。   是说不出话,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吉尔加美什慢慢的俯身向前,整个人虚虚的罩在时臣上方。被少年的自己扯开的睡袍下面,平坦没什么看头的胸膛,也没有什么毛发简直不像个有欧洲血统男士的再往下的部位,白,但是也就是普通人的白色,远坂时臣这个人整体就比较平庸,全身的个性都纠结在蓝色的眼睛和下巴上的那一撮小胡子。   就算整个人都很无趣,现在只要微微低头就能完全的看到,只要伸出舌头就能舔舐到的比一般蓝色更深沉,但是也比一般的蓝色更加不会变化的固执的眼眸,已经因为惊惶而露出了不一样的样子,想要尽力的睁大去看清对方的动作,却因为光线被挡住的原因瞳孔不自觉的放大,整个人看起来都十分可怜。   吉尔加美什并不准备就这么放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进一步变亲近吧(一)   远坂时臣不知道现在该说什么好。   “对不起王但是现在是白天不能做晚上该做的事情。”   “对不起王但是我没有准备好和别人有太亲近的接触。”   “对不起……”   怎么说都不对劲。   如果他的纠结点真的是白天的话,也许吉尔加美什就会大发慈悲的说这样啊那我晚上再来。吉尔加美什一定是看透了他这一点,远坂时臣真正恐慌的是和别人接触太亲密,他这个人虽然看起来温和,但是游离于人类的生活之外,这也不能怪他,小时候练习魔法的时间长了,不能和他人有太多交流就很容易会这样。就算和葵和雁夜在一起的时候,就算能对着小凛和小樱肉麻的说:“你们是爸爸妈妈的宝贝,也是我的宝贝。”他还是和他们的生活有一定距离的。   偏偏远坂时臣这个人自认为自己与人交流比较厉害,他还认为自己是个优雅的人,还一往情深的认为他能看透所有人啦他的徒弟就是个善良的徒弟他的英灵也是个孩子气的英灵而已……人能无知到这种地步,也是厉害得不行。   吉尔加美什有的时候想,远坂时臣这个人真是挺适合他。他知道自己是个挺恶劣的家伙,平生最喜欢玩弄别人,要是普通的那种人玩一次玩两次就腻歪了,远坂时臣这样的人,一层一层拨开他的保护层,让他露出柔嫩的内芯,然后作出一副真爱的样子……这样就可以玩很久。   ——其实上面说的那么高大上,就一句话,你想和时臣那啥啥就是了,说那么多干甚。   然而闪闪表示,我作为霸道总裁,就想表达一下自己邪恶的情趣。   ……蛇精病。   时臣此刻是十分恐慌。   吉尔加美什似乎很讨厌蛇,但是他的眼睛却像蛇一样能够锁定猎物,时臣在他的注视下,紧张的想要吞咽口水,但是喉结上下滑动之后就看到对方的眼神更加可怖,吉尔加美什是一条蛇,能锁定别人眼中的恐惧。   渐渐地甚至有种推开对方逃走的想法。   且不说魔法师的力气并不大,对方是英灵,直接上手去推拒就不太能成功。   但是身体似乎不听大脑指挥,在极度的紧张下开始自己行动。   时臣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紧张,之前有天也是这种状态,但是似乎那时候没这么害怕。作为一个男人,而且是面对着从者伴侣,这么紧张简直是可笑。他抿了抿嘴唇,又咽下去一口口水,张开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却被人狠狠地推到了床头,脑袋砸在床板上,眼冒金星的说不出话。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翻了个身,手臂却被缚在身后,更加动弹不得了。   ……   时臣的卧室里隐约有声音传出来,少年吉尔加美什抓耳挠腮的,整个人猴子一样,韦伯几次想问是发生了什么,但还是没敢问,他总觉得这个家里只有时臣老师是个无害的,其他几人都挺可怕。反正也都是老师的从者……应该不会有事,就这样想着,韦伯去书房看书去了。   今天伊斯坎达尔也不在,大帝来到了和平年代,征服王也就当不了征服王,他和吉尔加美什的共同爱好只有一个,就是打游戏。但是大帝是个血性的汉子,不打游戏了也喜欢看点足球赛篮球赛啥的,三个闪闪都没有这个兴趣。今天大帝就是去给日本大学足球联赛加油去了,还先到商店买了一堆助威的工具,不知道会不会把人家会场砸了。   这也不是说大帝暴力,喜欢打砸抢,只是他体型在那里搁着,干嘛都跟要砸场子一样。   韦伯一走,这房间就只剩下了少年吉尔加美什和幼年吉尔加美什。   两人的脸色都不能算特别好看。   “到嘴的鸭子飞了,很生气?”幼年吉尔加美什笑着问,但是看表情,他也并非完全是幸灾乐祸。   “啧,本王有时候真是愤恨于成年的本王的实力,那么强干嘛。”少年吉尔加美什说,只是他就算是这样说,还得表示一下“就算很强大那也还是他自己,虽然是长大了的他自己”的意思,以免显得太怂,就好像自己是在示弱一般。   年幼的吉尔加美什却甩甩手,让他停止这个话题,他的眉毛紧皱着,明明是小孩子的脸上却看不出一丝天真:“我还没有看出问题吗?关于为什么魔法师召唤出的都是一个伴侣,而时臣却召唤出我们三人的事情。”   少年吉尔加美什张嘴就想说这不是世界系统BUG了嘛,看到了幼年吉尔加美什的表情,他就没有说下去。   他们之间幼年的这家伙最小,观察力却最好,对于一些东西的理解力也最好,如果他说看出了问题的话,那一定是有问题。   “每个魔法师都会获得最适合的伴侣,什么叫适合?就是说如果像是游戏一样我们把魔法规则看做系统,这个系统就会给时臣匹配那个最适合的。时臣是个很温和,但是同时又有点疏远,当然因为他自己的傻乎乎属性的原因他又不能真正的疏远——这种人为什么会和吉尔加美什般配适合?你不觉得很奇怪么?”   “第二点,就是,所谓的伴侣就是说远坂时臣以后只能和从者进行最亲近的接触……就大概是他们现在在做的事情了,我们先不说这个。我问你,你和屋里面那个吉尔加美什是两个个体还是一个个体?”   “我们当然是两个人……”少年吉尔加美什说道,忽地,他的脸色也是一变:“我和他是两个个体,根据魔法伴侣的规则来看,以后我就不能碰时臣了,至少那种碰是不能。就是说,我们的出现并不是系统给时臣多配备了两个伴侣,我们是多出来的。”   他不是脑子不好,只是之前没有想那么多,加上今天到了嘴的肥肉被人抢走很不爽,不过现在一旦想明白,思维也就开阔了,于是顺着这个逻辑想下去的话——   ——如果说他和幼年吉尔加美什是多余的,这代表了什么?   高高在上的王,感觉到自己被世界的规则玩弄于指掌。   不过世界规则毕竟是死的,他还不至于和一个死物计较,便继续想刚才的事。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规则有意为之,为什么?时臣和别人有什么不同被这样区别对待?时臣作为魔法师也就是比较中规中矩的类型,虽然愚蠢了一些,但是总体来讲还是可爱的,如果召唤出的是其他英灵的话,估计也就是很普通的相守一生吧。   所以问题是出在吉尔加美什身上。   扪心自问,少年吉尔加美什觉得自己却是也是挺特殊的王,不仅如此,还该是天上地下唯一的王才对,只是此时用不着他自恋,他也就正经点想。   不,问题不是“吉尔加美什”,问题是成年的吉尔加美什。   屋里的那一位,才是这整个事件的根源。   成年的吉尔加美什和少年幼年的他又有很多不同,首先,他比这两位年轻点更加看不起人类,也许是因为他活的太长了,也许是因为他失去了恩奇都这位唯一的挚友,在英灵王座中他度过了几千年中二的时光,愈发恶趣味了。   这样一个人,如果让他直接被召唤过来的话……   他不会那么轻易的就爱上时臣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进一步变得亲近吧(二)   虽然这样说不好,少年金闪闪很喜欢远坂时臣的情况下,他还是不由得承认,时臣有让人无语的一方面,远坂时臣并非完美的情人。诚然,他优雅,外形不错,家庭富足,人品也是不错的,但是作为吉尔加美什的情人的话,优雅这一点他就不很能看得上,外形……王也许会因为外形喜欢一个东西,但不会肤浅到因为外形而爱上一个人,至于家庭富足……嗯,你这可是在和一个拥有黄金律的人说富足啊。   所以,如果是成年金闪闪过来一对一的面对远坂时臣的话,可能会觉得这男人很无聊。   但是并非如此,在少年金闪闪看来,远坂时臣的无聊是因为他给自己戴上了一层防具,就像是鸡蛋有了蛋壳一样,可供食用的内里就藏起来了。外人认为这个男人无聊,但是在面对朋友的时候,这个男人也会开心的大笑,他也会有点害羞的脸红,他还会很无厘头的看着红酒好喝就要自己酿红酒,这些时臣,才是他真正可爱的样子,成年的吉尔加美什作为情人的话看到了这种样子的时臣,他就会觉得这个男人很好很合适了。   只是他没有耐心,他是一位王,不太喜欢在无聊的事情上下功夫,这种性格就容易错过很多东西,但是吉尔加美什不在乎,他拥有的反正也足够多了。如果他能了解时臣的话,他们一定是最合适的,一个恶趣味一个没防备,一个事儿逼一个对人容忍度强,天作之合啊,但是如果他不了解的话,说不定一不高兴把时臣杀了,自己回英灵王座守寡去。   所以,得有人引着他去了解时臣,都有人让他对时臣充满兴趣才行。   这就是幼年吉尔加美什和少年吉尔加美什过来的意义。   这首先是运用了一个漏洞,就是说“被召唤过来的必须是魔法师的伴侣”,不管是成年金闪闪还是少年金闪闪还是幼年金闪闪,他们总会遇到一个叫做远坂时臣的人,而且这三人虽然是三个个体,但是说到底还是一个人,所以才能被拉过来。   接着就是现在的状况,一开始过来的两个年龄小的吉尔加美什虽然智商在线,但是毕竟想不了那么多,三个人都不是置身事外的得道高僧,必然争抢,成年的那个吉尔加美什看起来是个恶趣味的王,实际上就是个大型喜欢抢猎物的肉食动物,说不清是猫科还是蛇类。只要一抢起来就是闹,远坂时臣必然慌乱,慌乱之余就露出了很美味的表情,成年吉尔加美什也就能看得上他了。   就像是一个鸡蛋,戳破了壳,露出可以食用的部分,他的价值之处自然就被猎食者看到。   ——这种说法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远坂时臣是食物!为什么吉尔加美什就是猎食者!   好吧,在吉尔加美什们的眼里确实也就是这样的。   “那这个意思就是说,咱俩是附属品咯?稍微想一想就觉得很不爽啊!”少年吉尔加美什微笑着说,眼睛里却满满的全是寒意。   幼年吉尔加美什白了他一眼:“你急什么?我是明白了,不管怎样我们的伴侣都会是远坂时臣,现在只是时候不到,嘛,反正每一个世界都会有一个远坂时臣来配我们……你就别嫉妒了。”   “……谁会嫉妒啊!!!”   ……   屋外两个吉尔加美什已经想明白了大宇宙的真理和他们人(神?)生中伴侣的所在,但是时间也就过了不到半个小时而已。屋里面远坂时臣和成年金闪闪的事情还没有到开始呢!   “王……你还是放开我吧……呜呜呜!”床上,远坂时臣简直拧成了个虾子,他的手并没有被吉尔加美什继续抓着,却软塌塌的搭在床上,衣服已经不能用不整齐来形容,本来就是睡袍,脱下之后换上了衬衫,但是衬衫也并没有穿好,只从下往上系了一半的扣子,现在有几个扣子还掉了,衬衫敞开着,下半身的睡袍也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远坂时臣今天早上无数次的感激他没有果·睡的习惯。   这样至少还留着一条内·裤……咳。   就算是这样,却还是狼狈极了,如果是正常情况下的远坂时臣的话说不定会羞愧致死,但是现在的他却无暇顾及这些事情,更加强烈的刺激让他无法淡定。   吉尔加美什看着这样子的远坂时臣,缓缓开口道:   “你这样子不行啊,时臣,这样就受不了的话,以后根本没有办法做更多事情……你应该好好锻炼身体啊。”   时臣面色红晕,早就喘的不行,眼神都有些涣散了根本无法聚焦……不因为他的眼睛早就被泪水蒙住,眼前的吉尔加美什看起来和一只香蕉都差不多了。   “并不是没有锻炼身体……但是王你这也太过分了吧……咳咳,请不要继续下去了!”   “哦?你也知道什么叫过分,而且还会斥责起别人了嘛,”吉尔加美什看起来更加有兴趣了:“不错不错,虽然知道你有些脾气,不过都这样了还能这么硬气,也是值得赞赏哦。”   “……虽然是王,但是一味的容忍也不行……”   吉尔加美什俯身下去,用鼻尖蹭了蹭时臣的脸颊:“继续继续,多说几句,看看你还有什么新的话可以说。哦,对了,什么王你这样做太过分了啊,什么王就算是你也不能做这种事啊,什么我的年龄不允许我失态啊就别说了,虽然是时臣,听多了也觉得腻歪的。”   确实就如同幼年吉尔加美什和少年吉尔加美什所说的一样,两个人一个恶趣味一个忍耐度极强,简直天生一对。   那么他们到底是在做什么呢?   “王,您这算是恶作剧吧!”终于,不看受扰的时臣忍无可忍的喊叫道:“抓痒痒这种事情,成年人做出来不觉得很幼稚吗?!!!”   ——哦,原来是在抓痒痒啊。   “本王的字典里没有幼稚这两个字!”吉尔加美什也喊叫着,把手伸向远坂时臣的咯吱窝。   ——成年的王,简直幼稚的令人留下眼泪。   而屋外,幼年吉尔加美什和少年吉尔加美什已经无聊的出去聊人生去了。   “我们以后也会遇到我们的时臣对吧?”   “那是必然的。”   “但是我们得在英灵王座等很久啊。”   “这就没办法咯,不过,年龄差距也是恋情的萌点,年龄大的男人有时候更受欢迎,网上很多女人都是这么说的。”   “啧,说是这么说……遥远时空属于我的时臣啊,让我等那么久,到时候我一定会报复的……”   “……+1,到时候一定要把他欺负的哭都哭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属于王的温柔?(一)   远坂时臣总觉得,这段时间家里只有那个成年的吉尔加美什是正常的。   自从抓痒痒事件之后,两个小的吉尔加美什看他的表情总是和之前不一样,不过具体有什么不同他也说不上来,只能说觉得幼年吉尔加美什和少年吉尔加美什变得懂事了,不撒娇了。   他不知道这俩家伙都摩拳擦掌的等着找到自己时臣,到时候一次性熊个够。   反而是成年吉尔加美什,自从抓了痒痒,似乎就有了天大的面子,开口闭口就是我们已经是坦诚相见过了,书生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远坂时臣还不是那种很善于雄辩的人,自然没法和他理论。一开始的三天时间远坂时臣简直没脸看吉尔加美什,他追求优雅,从来没有如此仓皇过,那天却仓皇了个够。   不仅是前期被控制在床上不能动弹,几近赤果的样子让他觉得很羞耻,后期明明对方已经不按着自己了,但是却一点力气都没有,完全无法反抗的感觉也让他有点恐惧。   自从学习魔法,远坂时臣虽然不是个天赋特别好的人,但是他也算掌握了普通人所没有的力量。自从有了力量之后感觉是不一样的,那种自由感和力量感都让他更加沉迷于这种力量,至少在魔法的世界里,远坂时臣很强大。但是吉尔加美什让他认识到,只要他想,远坂时臣就是个渣渣。   虽然吉尔加美什是他的英灵……但果然还是有点可怕。   这么躲了三天,成年吉尔加美什受不了了,诚然,把伴侣欺负的看到自己就跑这还是挺开心的,他内心中大龄熊孩子的心灵得到了满足,一时间还是挺开心的。另外两个吉尔加美什不知道是为什么也懒得吐槽他们,一开始成年金闪闪因为没有被吐槽,居然有种“卧槽我被忽视了”的痛苦与悲伤,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就算两个小金闪闪不吐槽他,家里还是有言峰绮礼在的,而且现在伊斯坎达尔和家里的人熟了,也就不再说话那么小心,有时候就几句简单的话,就击中了吉尔加美什的小心脏。   吉尔加美什:“如果我不那么挑剔的看的话,时臣还是挺可爱的嘛。”   言峰绮礼:“一边说着可爱还一边欺负时臣师,老变态。”   吉尔加美什:“你不是也天天做麻婆豆腐看时臣辣的眼泪汪汪的样子?老变态。”   言峰绮礼:“我还年轻着,你才是真·老·变态。”   ……   过了半晌,伊斯坎达尔从饭菜中抬起头:“英雄王啊,我想问个问题,为什么你在说时臣先生‘眼泪汪汪’的样子的时候,口吻就好像是前几天被抓住上电视的那个□□小姑娘的猥琐男一样呢?”   吉尔加美什还没来及说话,就听到言峰绮礼迅速地说:“还用问吗,因为他是老变态。”   成年吉尔加美什:“……”   伊斯坎达尔吐出一根骨头:“对了,为什么时臣先生这几天都不下来吃饭啊,韦伯还说是不是他做的不好吃,人老是不吃饭可不好哦,时臣先生瘦的跟菜鸡一样哈哈哈哈哈。”   成年金闪闪就想,作为外人的伊斯坎达尔都这么说,那自己不表示点什么真是说不过去。他既不觉得把时臣欺负的厉害了,也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过分的事,作为王者的他的任性值早就点满了。   他甚至觉得,时臣怎么这么胆小啊真想继续欺负他真好玩www   ……可怕。   其实作为吉尔加美什他也没有错,首先,他的生长环境在那里搁着,他就不能是一个特别民主特别能理解他人的人;其次,他觉得如果是谈对象,既然是谈对象,那就必定不能是特别讲道理,而且讲道理的话也太没有情趣;最后,时臣的蓝色眼睛和拘谨的语气,以及遇到事情的时候微微张开的嘴巴就好像是再告诉他,大爷,来欺负我啊~   于是吉尔加美什就走进工房,一时间来了兴致想看看时臣现在在干吗。   远坂时臣在用宝石给自己补充能量。他这几天没吃多少东西,一是因为实在不想总是在见到成年王的时候尴尬,二是钻了牛角尖儿,他现在一心钻进魔法里了,恨不得每天自己的实力都能翻一倍。用宝石补充能量,但是饱腹感却不会有,而且时间长了对胃不好。   “我真是不明白你在想什么。”吉尔加美什缓缓开口。   时臣浑身一震,拿着的宝石都掉到地上。   “王……”一时间又不知道怎么说。   吉尔加美什往前走了几步,他虽然没有穿铠甲,还是比时臣高了五厘米。虽然成年的英雄王的身材并不魁梧,但还是比时臣稍微好一些。只见吉尔加美什长臂一展,就把时臣抱了起来,他的下巴正好能搁在时臣的肩膀上,还在顶上蹭一蹭,鼻息吐在对方红红的耳朵尖儿上。   “想要魔力的话向本王祈求不好吗,”吉尔加美什缓缓地说,咬字清晰地过分,“祈求”这两个字恰到好处的加了点重音:“本王的魔力应该比宝石里面冰冷冷的舒服吧?”   时臣觉得自己有点发抖,他想拒绝,深吸一口气才开口说道:“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   “王,多谢您的好意”这后半句都没说出来,就被吉尔加美什往前一推。桌子边沿顶到他的肚子,整个人上半身被压制在桌子上。   “真是胆大,时臣,虽然本王挺喜欢你,但是恃宠而骄就是你的不对了。”吉尔加美什的声音透出一股冷意,高高在上的十分傲慢,只是他的手指在远坂时臣的脖颈处移动,就像是慢慢的搔痒一般,时臣怕痒,很快就有些经受不住,细细的喘息起来。   ——“本王都已经适应了你的存在,你为什么不能适应本王?是你召唤本王出来的对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属于王的温柔(二)      因为被推着压在桌子上,脸朝下,看不到王的表情。远坂时臣最多只能侧过去,但也看不到上方,他的一只耳朵还被压住了。   轰隆隆的,听不清楚。   身体里的魔力不足,有种无力感。   “是时臣把本王召唤出来的吧?”这个时候吉尔加美什的声音反而带一点委屈,和他之前的样子全然不符,甚至也不是撒娇的语气,十分正经,成年人的无奈:“那为什么不能正视本王,和本王亲近一些?”   远坂时臣心想虽然是我的伴侣但你也是个王,我还真没办法和你很快就搞得那么亲近,但是他得找个委婉的说法,于是艰难的吸进一口气,想要说话,须知他现在胸膛被压在桌子上,想正常出声都不容易:“王,任何人的熟悉都需要一个过程……”   吉尔加美什趴在他身上,像是一头狮子在他的背上蹭来蹭去,所谓王的威严也都是给外人看着玩的,吉尔加美什一定是世界上最没有架子的王,他高兴起来可以在床上滚来滚去,也可以在沙发上翘着脚前仰后合,他就是这么一个又任性又不管别人看法的人,和他说自己的一些顾虑的话,说不定只会被嘲笑。   其实时臣也并非有顾虑。   “自作聪明,自以为自己能应付一切,但是实际上是个胆小的懦弱的男人,偏偏又有着孤注一掷的勇气,这样说来想要获得王的怜惜也不是不可能。”吉尔加美什的手慢慢下移,时臣因为刚才脑袋被压的太死,脖子又受到一点压迫的缘故居然有些昏沉,不过他就算很清醒也是没用的,成年吉尔加美什和少年幼年的他不同,既不会因为时臣求饶而心软,也不会因为时臣反抗而放弃。   吉尔加美什的手轻柔又有效率,让人根本就不想躲避也不敢躲避,时臣在这种情况下,只觉得全身上下只有嘴巴还是自由,但他偏偏不知该怎么说话。   “你一定是在想,还是幼年的王和少年王好啊,他们又温柔又体贴,如果他们在的话一定不会让时臣这么惨的。”   吉尔加美什难得温柔起来,一把把时臣抱起,魔力顺着回路流淌到可怜的魔法师的身体里,属于最古之王的魔力,并不嚣张,反而温和顺服,远坂时臣有种舒服的感觉,只是这种魔力在身体里汇聚,事情就变得不对劲了。   时臣本来打定主意不想示弱,他想认真的和王谈谈,但是当空荡荡的魔法师的回路被塞满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王……已经足够多……”   吉尔加美什根本不理睬他:“可是你难道忘了吗?上一次袖手旁观,还看的挺高兴的,就是幼年和少年的本王啊。”   ——魔力这个东西,不同于血液或者肌肉,是一种纯粹的能量,带有很浓重的个人色彩。每个魔法师的身体内部都充盈着这种能量,魔法回路更是魔力的循环系统,所以魔法师对于魔力是很敏感的,对于汇入自己身体里的魔力则是更加有感觉,此时,所以魔法师只会用别人的魔力做一时的补充,却不会全部替换,就好像身体内部被另一个人充满一样,这是很难受的。   一般来讲也不会有人想到用自己的魔力全部换给对方,人能储存的魔力量总是有限,要是全给了别人,那自己也就不剩下什么了。   只是英灵的魔力值和人类有天壤之别,吉尔加美什想要充满远坂时臣估计是十分轻松的事情,因为实力的差别更大,远坂时臣根本逃避不开。   一开始是不适应的无法磨合的酸楚,但是这种酸楚退去后,就变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麻痒,顺着魔法回路,顺着血液骨骼,顺着肌肉神经爬到全身,挥散不去,在身体里一圈一圈的叠加,让远坂时臣一时间觉得浑身舒畅,一时间又觉得不能忍受的痛苦。   “这种时候既不要指望有人来救你,也不会有人过来。而且如果他们来了,估计也不会对你有利,”吉尔加美什的声音在耳边,在屋子里,在远坂时臣能听到的所有地方响起,似乎他有一万种嗓音,又似乎他能说出一万种声调的话。然而半清醒间能听得到的只有他犹如蛇类一般诱惑的话语:“你想要的东西本王都可以找来,但是这之前你要先学会倾诉。时臣,把自己的真实想法,真实的愿望说出口并不是难以启齿的事情,由于本王是你召唤出的原因,特许你的灵魂永久可以对我发出要求……”   他从来不是慈善的王,但是面对远坂时臣,这个一直能用面具生活的男人的时候,突然就柔和起来。   引导出这样一个人的真实感情,不知道是多么愉悦的事情。   这样想着,却觉得这不仅仅是愉悦,愉悦这东西人人都有,不要脸的人也许有的更多些,不过也很肤浅,笼统。吉尔加美什觉得,这种感觉比起愉悦,更应该用另一个形容词来形容——满足。   要是普通人,现在估计就已经满足的受不了了。   但是吉尔加美什这个抖S,在这种情绪下他只想更进一步。   须知他能这么舒服,有个原因是他把魔力往远坂时臣身体里面输送,他不是个魔法师,对这方面并不是十分了解——实际上因为这种情况很少,所以也没几个人知道会造成什么——魔力到了别人的魔法回路中,却不会和主人就此断绝关系,而更像是肢体在外界的感觉,触摸和发生了什么,吉尔加美什都是能感觉到的。   虽然是没有节操,早早的就那啥啥过的王,但还是有点沉迷于这种“虚无”的触感。   ——这种被包围,被宽容,甚至被保护的感觉,很多年都不曾有过。   远坂时臣的脑子中突然有了这种想法,一时间,他觉得自己发了疯。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可以评论剧情,但是请不要做出这样的评论:作者你写的工口好棒,或者作者你怎么可以写得这么模糊,或者作者能不能留网·址。。。这样容易让我被抓到。   如果想看完我的FZ系列的话,就不要这样评论吧。   当然可以说作者你拉灯拉得好2333,毕竟拉灯是和谐要素嘛   最后:专栏戳收藏!   如果觉得我的文还能看的话,戳个收藏呗~   ☆、第十七章:第四次“圣杯战争”(一)      时臣对吉尔加美什,或者说成年的吉尔加美什的看法改变了很多,一开始他认为这是一位极端自大,还带着点孩子气的王,虽然是王,但也有点熊过头,后来他发现这位王精力旺盛,各种意义上的精力旺盛,再后来,他不能把吉尔加美什当成一位单纯的王,而要把他当成个人来看。   吉尔加美什有神性,但是没有受过神的教育,很多习性和人更相似。人类是社会性的生物,和其他有智慧的生物一起的时候也会带动人家,吉尔加美什就被带动了,多年以来寻欢作乐和恩奇都也曾经过过一段人不中二枉少年的时光,这样一个人时臣总想着把他当成神供着简直是抬举。只是作为时臣,他还是习惯性的有点别扭,毕竟能当成古文物的英灵就出现在自己身边,还成了伴侣,这个二十多岁的老·处·男心中有些不确定也是正常。   只是现在他却醒悟了。   归功于吉尔加美什的某些行为,时臣突然发现这家伙并不可怕,或者说可怕是可怕但是自己也没办法反抗,那既然不能反抗就好好处着吧,反正也不能把对方扔回召唤阵里去。   可能是身上被充了一次属于王的魔力,时臣也传染了王的大胆子。   “吾王,早就说过了,不要去夜店,不要去夜店,不要去夜店——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时臣在家里照顾晚回家的王,就像是照顾生病发烧的普通人一样,把冰块放在吉尔加美什的额头上,给他嘴里含了个体温计:“请不要乱动,韦伯马上买药回来。”   吉尔加美什哼唧道:“药苦。”   远坂时臣说:“那就请让我用魔力为您医治……”   吉尔加美什继续哼唧道:“不要,那多没意思。”   王今天依旧是跑出去玩,因为时臣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忙起来了,而亦不知为何,另外两位吉尔加美什都不想理他,然而成年的吉尔加美什自认为吃到时臣这只肥鸭子,心中高兴得很,又听到少年自己说自己是个“现充”,不禁诶嘿嘿嘿笑起来。   伊斯坎达尔听到了,疑惑道:“英雄王,你的笑声有些清奇啊。”   成年金闪闪便说道:“心中高兴,征服王……啧,这个称号也很威风……我出去玩了,等会时臣要是找我你就说一声,晚上回来让他不要担心。”   俨然成了个顾家好男人了。   顾家的好男人金闪闪跑去夜店,也不专门为了玩乐,只是因为和他前世的环境比起来,还是夜店更相似一些所以常来,结果一时高兴就把身上防备卸下了,坐在吧台喝酒,喝着喝着就感应到有人要偷他的东西。   正好这时候有人唱起来,大意就是当我光鲜亮丽的时候你爱我,我老了满脸皱纹的时候不知还能不能这样,小心肝小宝贝千万别当负心人……自然歌词中脏话更多,很符合这里的文化氛围,这种歌曲王以前也听过,因为意思都是这样,千百年都没变过,只不过乌鲁克王国时期的歌词要更加直白不要脸一些。   现在听着,却突然多了些味道。   脑洞大开的吉尔加美什想到,他是不可能变老的,时臣是魔法师保养能力也是极好,而且就算老了,死后去了英灵殿也会回复为生前最巅峰的模样,所以这种能见证真挚爱情的时刻居然就看不到了。   也是流下了无聊的眼泪。   生老病死,死倒是感受过一回,不好过,老是不能老,生已经生过了……这怎么说的有点歧义,剩下的就是病。   诶嘿生个病然后让时臣来照顾自己也是不错的嘛~   吉尔加美什这么一走神,脖子上的金链子也被凑过来的美女解下来偷走了也不管,却是一脸笑容,开心的封住了自己的实力,瞬间酒意上脑醉醺醺的回家。   就算是有神的血统,喝了那么多酒,自己封闭了魔力,还是很快就醉了,他穿的不多,因为酒精太多只觉得越来越热,半路上下起雨,到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感冒。   既然让人照顾,就不能让对方用魔法治愈,于是吉尔加美什闹腾半天,远坂时臣只好退让了。   远坂时臣无奈道:“王……”   吉尔加美什变身霸道总裁:“叫我的名字。”   远坂时臣无奈道:“……吉尔加美什……”   吉尔加美什继续霸道总裁:“给你一分钟时间说清楚要干嘛,天色晚了,你再说不清我们就要做点别的事情。”   韦伯去买药已经回来了,远坂时臣抠出来一颗给吉尔加美什吃:“现在科技的力量越来越大,魔法师看起来已经很弱了,所以我们要保持神秘……但就算是这样,每过一段时间也有个世界级的交流会议,既是交流会,也是比赛,最后优胜者可以……嗯……”   吉尔加美什接过话头:“我知道,来这个世界之前接受过一些知识。不过第一,不是魔法师若所以要保持神秘是时臣你太顽固,到现在都不愿意去学习现代科技……当然你想学也学不会就是了,其实韦伯这一代的年轻人就已经能熟练使用挺多的现代东西了,你看人家都会打游戏。”   远坂时臣不知道是不是属性问题,带电的东西碰啥啥坏,他自己也不对现代物品感兴趣,就放弃了。   “第二个就是……咳,其实你也不用觉得那个圣杯的事情那么难以企口啊。所谓的圣杯也只是一个说法而已,不就是比赛魔法师和从者秀恩爱么,放心保证让你当第一。”   “并不是秀恩爱!……王,我对圣杯也没什么兴趣……”   所谓的圣杯战争,项目一共三样,魔法师和使魔的配合程度,如果有英灵的话可以用英灵代替使魔;第二,魔法师本身的技艺;第三,各方参赛成员进行切磋,赢的人就能得到圣杯。   因为有比赛配合这一点,所以吉尔加美什戏称“秀恩爱”。其实配合这件事很重要,直接表示了魔法师和英灵能不能合得来,但是让吉尔加美什一说就变得有点粉红色彩。   那个圣杯是由教会制作的炼金产品,用宝石等多种充能方法都可以充能,具有解毒,快速治疗,修复魔术回路等多种功能。其实以前并不是圣杯而是权杖,只是那一年胜利者是间桐家族的间桐脏砚,间桐脏砚这个人老年脑子有点问题,非要说魔法师身体不好要锻炼,把个权杖折成三段练三节棍去了,后来坚持了几天就放弃,等到教会去他家做客的时候看到权杖已经被间桐家养的虫子吃了……于是双方差点闹翻,教会就把权杖改成了圣杯。   这件事挺有点丢人,间桐雁夜还差点闹了离家出走,就是被这个脑子有病的爹闹腾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的虫爷已经死了,圣杯不是许愿机,他也就没什么牵挂不执著于一直活=-=   上次发了专栏传送门但是没有人理我呀!   大家点个收藏作者嘛!   _(:з」∠)_   ☆、第十八章:第四次“圣杯战争”(二)      “各位市民请注意,最近冬木市出现了一名变态杀人狂,其手段十分恶劣,并且有虐杀倾向。一般会对年轻女性下手,请广大女性朋友购买一些防身用具,防狼喷雾器辣椒水都可以,在警方把犯人逮捕归案前请市民们一定小心……”   “各位市民请注意,最近冬木市出现多次诱拐儿童的情况,疑似出现拐卖组织,请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孩子,遇到事情大声呼救,不要让孩子和奇怪的陌生人接触,也可以购买防狼喷雾器辣椒水备用,警方尽量尽快破案……”   这是最近冬木市出现的事情,按照时间来讲,变态杀人狂和拐卖组织几乎同一时间上线,警方怀疑这两边有联系,但是没有证据他们不敢乱说。   然而切嗣却知道,这两件事绝对是有关系的。普通的变态杀人狂不可能一周之内害死五六名女性,普通的人贩子也不可能在一周之内拐走十多个小孩。   他得知事情其实比警察还快一点,在上周周三有个“名侦探无头骑士官网”网站的网友的女友失踪了,但是因为是成年女性,所以报案警察没超过时间不受理,那个网友本来是和女友约好看电影,他女友是个很守时的人,他等了半个小时等不到就去女友家里问,结果女友的妈妈说闺女早出门了,他那时候打电话却发现女友的电话已经打不通,就到网站说了说,不过那时候这位网友也没把这件事想的太坏,到了下午之后还找不到人才慌了。   所以去网站上求助,切嗣获得信息之后去查看过,却发现这女孩就像是无声无息的消失一样,他现在学了些魔法,侦查能力不比之前,一个人能让他觉得消失了这中间必有蹊跷。   他想到了魔法。   但是确定下来也需要一两天时间,杀人狂却没有让他等那么久,当天晚上又抓走一名年轻女士,到了第二天上午,两位女士被剖的惨不忍睹的尸体在一处公共地下室被发现了。   各大报纸都表示哀悼,网站上也是呼天抢地。虽然有个无头骑士什么名侦探的网站,但是大家平日里最多也就是被偷了抢了东西,哪里见过这么可怕的事情?至于一开始的那个小哥,现在□□的心都有了。   切嗣敏锐的发觉到了一些事情,第一,这个犯人可能是专门挑女性下手的,是因为对性别有执念还是因为女性力气小不好反抗的原因目前还不知道。第二,这个犯人的精神有很大问题,而且不是传统意义上失去了理智的神经病,应该会比那种疯子更难对付。   至于拐卖儿童事件,也几乎是同时就出现了,小孩子七八岁正在上小学,放学回家路上就消失了,再没有人见到过他们,和之前的女性一样的地方就是消失的很诡异,就像是凭空不见了一样。   但是因为犯罪分子似乎喜欢找女性下手,切嗣不敢让爱丽斯菲尔帮忙,虽然以往的实践中爱丽有时会用魔法辅助他,但是这次敌人尤其残暴,他还让舞弥也在城堡里呆着不要乱跑,一边保护爱丽和伊莉亚,一边也能确保自己的安全,毕竟舞弥也是个年轻姑娘。所以这一次和切嗣搭档的就是亚瑟王阿尔托利亚。切嗣平时对阿尔托利亚并不熟悉,只知道她是一位很正义的王者,这次搭档了之后才知道这位亚瑟王的实力非同一般。   当然,惹祸的能力也非同一般。   说亚瑟王惹祸其实是不对的,至少是片面的,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切嗣和阿尔托利亚一出来,就看到家门口站了个十分奇怪的两只眼睛有点往外突出的高个子男人,这男人略微有点衣衫褴褛,或者说是穿衣风格比较奇特,看到阿尔托利亚出来了就眼巴巴的。   亚瑟王阿尔托利亚:“……切嗣,你有没有带钱?我们帮这位老人家买一身衣服?再带他去吃顿饭?”   卫宫切嗣:“……”   未几,卫宫切嗣无奈地说:“虽然你是一片好心,但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乞丐并不是这样的……”   却只见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奇怪的也说不清年龄的男人仰天大啸起来:“贞德!就算是在这个世界还如此善良的贞德啊!我果然没有弄错!你也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上了!”   卫宫切嗣:“……”   阿尔托利亚:“……你说得对,不是乞丐,但是切嗣你带了手机吗?帮忙打一下神经病院的电话呗。”   于是那个眼睛往外突的男人继续仰天大啸:“贞德你太了解我了!居然知道我现在是个神经病!”   卫宫切嗣:“……”   以及到底为什么他会认为英国的亚瑟王会是法国的贞德啊?!难道这两个人其实长得很像吗?!   切嗣还没想出个所以然,就听到耳边有风声响起,他身体反应能力极好,大脑回味过来之前就已经闪避开,却看到身旁的土地上出现了一根触手一样的东西,这触手看上去十分邪气,浑身都是基佬紫颜色,而此时那个眼睛突出来的蛇精病也完成了一秒换装,身上也换了基佬紫颜色的法袍。   亚瑟王重剑一挥,斩断触手。   “啊!这是何等的美妙啊!简直是神的馈赠!”基佬紫颜色的奇怪男人——现在似乎说他是奇怪魔法师才是对的——又发出一阵大叫:“我只是想要杀了那个捣乱的无头骑士!没想到却与您相见了!虽然这次的客人并不是您,但是您永远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存在!”   阿尔托利亚心想贞德和我并不是一个人你是认错了吧,一边却严阵以待,眼前这个人是一位很厉害的法师,而且是个英灵……切嗣在这里恐怕会受到波及。   然而卫宫切嗣的脸色却已经黑的跟锅底一样。   知道他就是无头骑士,还能找到这里来,而且还说自己坏了他的事——这个节骨眼上,估计眼前这“人”就是在冬木作案的那个人了,只是不知他还有没有同伙。   “我的魔力还不够,贞德啊,现在的我没有资格与您战斗,请允许我准备几天,我会献上一场盛大的盛典!”双方你来我往打了一会,就像是对方说的那样魔力不够,所以败退了,而亚瑟王也受了点小伤,她并不在意这点问题,切嗣却在地上搜索起来。   虽然对方走了,但是气息却没有消散,切嗣用自己的专用魔力测试器查了查,果然和之前在犯罪现场查到的是一种。   “……亚瑟王,如果你和刚才那个怪人决斗,有几成胜率?”   阿尔托利亚沉声道:“如果是刚才那个状态的话是五成,但是剑士的机动性不好,和他那个等级的法师对战优势不大,而如果对方的魔力满了……”   她没有再说下去,然而意思已经很清楚。   切嗣道:“马上要开始第四次圣杯战争,我们不能托大,如果能把其他的魔法师都牵扯进来一同战斗的话胜率就大了。”   对方是杀人狂,短短的一个星期就作案多起,切嗣不能让这个人继续活下去。   不过要怎么才能把其他的魔法师都扯进来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第四次“圣杯战争”(三)      雁夜家出事了。   小樱和小凛在周五上午说要出去玩,雁夜和葵虽然知道最近城里不太平,但是他们都认为做坏事的是普通人,虽然夫妻俩对于实战类魔法并不精通,但是好歹算个魔法师,虽然在时臣眼里这夫妻俩的实力还不如门外变戏法的——总之,傻家长们就偷偷跟着闺女们出门了。   保护女儿还是其次,过惯了和平生活的葵和雁夜老是有个误区,就是习惯性地认为孩子被拐卖啊那种事情不会凑巧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雁夜虽然以前是记者,但是结婚之后就忙着收拾间桐家的一些家务事,老工作一放下,对于实事的了解并不多。   所以这次出门主要还是想陪老婆逛街。   但就算是这样,雁夜当保镖还是蛮合格的,一直都紧紧地盯着女儿们。到了商业街旁边的一条小巷旁边的时候,雁夜看到女儿们在小巷里似乎和谁交谈了一下,远远看着有点像是在和乞丐说话,然后凛和樱就去买了几个面包和水,送到小巷里去。他不由得欣慰于闺女们心地善良,一时又觉得自家孩子简直小天使。   结果女儿们这一次进去就很久都没出来。   说是很久,其实也就两三分钟,傻爸爸在外面等得着急而已,雁夜往小巷里偷偷一看,却呆住了。   里面半个人影也没有。   “葵!你先别慌,去找时臣帮忙,这肯定是魔法师做的报警也没用!”强自让自己冷静,雁夜迅速的吩咐道:“我去查看一下,说不定能追上   !”   葵吓得有些六神无主,但此时肾上腺激素分泌出来她反而发挥超常,也知道时臣家里不可能有普通人用的手机电话机,所以干脆召唤出个间桐家的虫子送信去——虽然是虫子,但虫也分为丑陋的和漂亮的蝴蝶蜻蜓,因此召唤蝴蝶蜻蜓的时候也没人排斥。   如果间桐脏砚还活着,说不定会以华而不实为由把开发这种招数的间桐雁夜逐出家门。   蜻蜓飞的很快,由魔力供给能量之后就像是装上风车的永动机,葵把虫子放出去,却一步也不能停留,打着出租车就去时臣家。她的实力很差,留下来说不定会拖雁夜的后腿,还不如过去能把事情说明白一些。   开门的人是个少年,妹妹头,有点可爱,少年叫韦伯,是时臣的新弟子。   “夫人,发生了什么事?”韦伯彬彬有礼。   葵急的一头汗:“时臣现在在哪里?”   时臣却跑去和肯尼斯研究什么圣杯战争第四次怎么搞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葵把事情说了一遍,韦伯也是义愤填膺,表示他虽然人微言轻但是一定要帮忙!说着就叫来自家英灵来撑腰,葵本来觉得对方看着是个未成年人,被牵扯了挺不好的,结果大帝一出场兄贵一般的身材就镇到了葵,瞬间看韦伯的目光都带上了对高手的探究。   韦伯十分开心。   大帝不是一个人出来的,他大喊一声:“两位英雄王哟,你们不觉得今天很无聊吗?”   时臣去了肯尼斯家里商量事情,自然不会一个人过去,他带上了成年的吉尔加美什,留下另外两位吉尔加美什在家里留守。   两位金闪闪唯恐天下不乱,听说有事情找帮忙,屁颠颠的出去了。   尤其是幼年金闪闪,葵是挺喜欢小孩的,她家两个姑娘比幼年金闪闪还小一些,眼前这男孩子看起来是十岁左右,不过因为是英灵的缘故也搞不清楚具体年龄,金色的阳光一样的头发,红色眼睛,可爱极了。   就不由得想到俩闺女还不知道找没找到,此时身边有帮手,紧绷的心一下子缓下来,差点哭起来。   韦伯忙安慰她不会出事。   “我很弱,不过有征服王和英雄王帮忙,就算对方也是英灵也一定没关系的!”   韦伯信誓旦旦地说。   因为是白天也不好用大帝的牛车,少年吉尔加美什搞来他在在现世买的新车——一辆金闪闪的小轿车!虽然是轿车!但是由金闪闪来驾驶着,超车也是玩了十年赛车游戏的等级!   几个人很快到了地方,就看到雁夜抱着两个闺女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面前还站着一个黑色头发给人的感觉和绮礼稍微有点像的,头发自带猫耳朵的严肃男人。   “实在很感谢呜呜呜……”   猫耳朵的男人无奈的掐灭烟头:“我也没有帮上什么忙,主要是你和你的女儿们战斗力强,不用这么感谢我。”   小凛淡定的说:“他也不是想感谢你,他只是想发泄发泄,我父亲的感情容易激动。”   小樱从雁夜怀里抬起头道:“原谅他吧,他就是一个傻爸爸。”   傻爸爸还在哭哭啼啼。   见到女儿安全了,葵反而镇定下来,便赶紧道谢,又问猫耳头发的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猫耳男人说:“你们两位是魔法师吧?敝姓卫宫,目前也在一个魔法家族做保镖,副业可以说是私人侦探。这段时间总是出现虐杀,拐卖等情况,我就出来查看查看,对方可能也是魔法师,我看到您丈夫和对方都用了不普通的战斗方式。”   雁夜也缓了过来:“不是魔法师,是英灵,他也没有用真正实力不然我早就死了,当时不知道他是感应到了什么,我听到他隐约说了句‘好快’就走了。”   然后又对猫耳头发的男人邀请道:“卫宫先生,我想知道这犯人的详细资料,可否到家里一叙?”   说是到家里,最后还去了时臣家,原因是两个金闪闪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位卫宫切嗣很感兴趣,就说雁夜家不安全,没有英灵保护,而对方是英灵。小凛和小樱今天到底受了点惊吓,更想回家,不过不知道被金闪闪们说了什么就投敌了。卫宫虽然觉得这一群人有点不靠谱,不过他本来就想找魔法师结盟,而且在他眼里魔法师本来就不靠谱,所以也没有异议。   时臣家里,时臣和成年吉尔加美什自然不在,但还有个人在,就是言峰绮礼。自从韦伯来了,做饭的事情他不用管,但是其他方面却还一直在忙活,比如说种种花养养草,写点练拳的秘技偷偷放在时臣师的书架上,然后时臣这个家伙看到之后就会忍不住练两下,麻婆——不,绮礼在外面偷拍,比如说绮礼还喜欢帮忙完善远坂府的防御设施,有小偷小摸的进来了瞬间炸成一朵烟花,绮礼曰:“好玩!”   今天早上绮礼去买东西去了,正好现在在。   卫宫切嗣远远地跟着众人走来。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就像是安装了雷达扫描系统一般,诡异的对着对方有了反应。   卫宫切嗣每往前走一步,就更加感觉到一股恶寒扑面而来,似乎带着这个世界满满的恶意。   而言峰绮礼,他距离对方每接近一点,就更加感觉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激动……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黑键都不由自主地站起来了。   什么鬼啊这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第四次“圣杯战争”(四)      双方开诚布公,卫宫切嗣更是说了实话,他把他知道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来争取这些盟友。   幼年吉尔加美什:“所以你是一个十分正直的人?”   卫宫切嗣:“这不是重点,我们还是继续谈论城市里的那位英灵罪犯……”   少年吉尔加美什:“唔,我们这里倒是有一个人叫做言峰绮礼的,你应该和他认识认识。”   卫宫切嗣:“他也是侦探一类的么?难道他是警察?”   两个吉尔加美什和声道:“你不如说他是个坏种。”   好一阵鸡同鸭讲。   言峰绮礼一言不发,静静地看着卫宫切嗣。   切嗣突然觉得身上好冷QAQ。   到了下午,葵发出去的信得到了回复,时臣和成年吉尔加美什马上就到了,而且还带上某神通肯尼斯和肯尼斯的英灵——字里行间时臣对于肯尼斯似乎已经十分亲近,并且说他们两人对于魔法的看法都很统一怎样怎样的。远坂家家主快回来了,一瞬间就像是有了主心骨一样,大家都感觉轻松了一些。   “我去做饭吧,快要一天没吃东西了。”葵突然一拍手:“不过我只会煮煮面……你们不嫌弃吧?”   幼年吉尔加美什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不嫌弃不嫌弃,妈呀我居然还能吃到正常的食物……”   韦伯看起来受到很大打击。   切嗣想了想,还是回家一趟。一是因为他今天出来并没有准备在外面呆那么久,实际上装备都没有带;二是因为家里几个人都不太会做饭,而且骑士王潘德拉贡小姐又是个特别能吃的,爱丽只会做点甜点,舞弥也是习惯了做任务的艰苦环境,只会做很能保存的那种压缩食品,切嗣看着就觉得她们真是不靠谱。   结果,刚刚告别一群不姓远坂但偏偏在远坂府就跟在自己老家一样轻松地人之后,切嗣就看到有一个小帅哥骑着机车带着几个人奔驰而来,扬起一地的灰尘。   小帅哥脱下头盔,露出一张俊美而秀丽的脸:“切嗣,遇到麻烦了,上次那个怪物偷袭城堡,似乎目标是爱丽,城堡前段时间有点问题刚刚要维修,被他看出这个空缺。我把爱丽他们带出来,家里目前是回不去了。”   切嗣:“……”   就算家里回不去你也不能这么就把人带出来啊!这外面难道安全吗!   虽然他也知道亚瑟王是怎么想的,城堡是魔法师的城堡,里面很多都是魔法机关,爱丽对此都并不完全掌握,而对方是法师英灵,在魔法方面的造诣非常人可比拟,在自家的大本营可能会被敌人控制反而变成囚笼的时候,果断弃家撤退,这才是王的觉悟。   如果只有亚瑟王一个人,她自然敢于和对方决一死战,不过还有爱丽,还有伊莉亚,还有舞弥,这三个就是她的负担,想要保护人类不受伤害的同时获得胜利,这太难了。   于是切嗣只好求助刚刚结盟的盟友:“雁夜先生,葵夫人,请问您有没有办法……”他想说能不能收留一下我们一家五口,却又纠结亚瑟王是英灵能不能算是一口人,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或者说,是说不出话了。   言峰绮礼高大的身躯站在他的背后,一回头就能看到,这位神父看起来严肃而可靠,但是身穿一身黑衣站在阳光下的他却阻挡了所有光线,身形更是如同一座山一样,他低沉的声音就在切嗣的耳朵边上炸开。   “爱因兹贝伦家族现任族长,想必时臣师回来的时候如果看到您光临寒舍,一定会很高兴的。”   他的声音依旧低沉,看起来也依旧可靠,甚至伸出去的手都十分符合礼节,然而卫宫切嗣却有种感觉,这个男人就像是一只巨大的蜘蛛,再把他网起来一样。   ……这真是……十分诡异。   然而亚瑟王却很相信言峰绮礼的样子:“言峰先生,您也是魔法师吗?能不能先为爱丽和舞弥治疗一下,他们受了点伤。”   绮礼微微点头:“骑士王陛下真是一个温柔的人。这段时间就请住在远坂府吧,时臣师马上回来,至于敌人的事情我们再一起协商。”   亚瑟王温声道:“多谢你了。”   言峰绮礼嘴角貌似上扬了一些。   卫宫切嗣只觉得,这个人好像说的话一直都没有变化一样,但是他却隐约听到了一种诡异的……说不清是什么,但就是觉得这言峰绮礼似乎很高兴,但是这种高兴是十分隐晦的,就像是电影里面压抑自己的变态一样。   言峰绮礼并没有压抑自己,相反的,他很肆无忌惮的在观察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类,并且以此取乐。人总是优缺点,是人就有缺点,就连他父亲,也是个心思比较重而且不懂得享受生活的老头;就连他的老师时臣,也是个自认为自己是成熟人类的傻帽。但就算是这样他父亲和时臣师都已经是人中的佼佼者。   贪婪的人,懦弱的人,搞不清自己想要做什么的人,一辈子活在将就中的人,绮礼觉得只是看着就很有趣。   但是却从来没有过激动的心情。   而今天,他似乎遇到了一个真正有趣的事物。   卫宫切嗣。   卫宫切嗣这个人,名字的读音和绮礼这两个字的读音一样,身体素质也不错一看就知道不是个白斩鸡,而且身上带着沧桑的气息——其实是烟味,眼神坚毅一看就不是那么容易打到的人——其实是个爱哭的男人,而且看上去就是个道德感很强的人,从他刚刚说的话也能听出来,他并没有接到委托,也没有拿谁的钱,他打击犯罪发自真心。   多好的人啊!多好玩啊!   言峰绮礼愉悦了。   少年吉尔加美什远远地看着:“哼哼,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幼年吉尔加美什:“?”   少年吉尔加美什:“工·口养成游戏就是这么说的,两个性格很不同的人相向性会意外的好……哼哼哼哼言峰绮礼……”   幼年吉尔加美什:“……”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相亲      吉尔加美什今天要去相亲。   相亲对象不知道是谁,他今天会去相亲也主要是因为一个赌约。他有个不知道算不算是朋友的人——言峰绮礼,言峰绮礼一开始只是个不懂得追求愉悦的傻逼,吉尔加美什宽容而大度的指导了他。后来言峰绮礼就学会了追求愉悦,他追求愉悦发自真心,其中一个常用的方法就是恶搞吉尔加美什。   ……吃了熊心豹子胆。   但是吉尔加美什觉得这样也挺好玩的,这个人追求愉悦可以很不要脸,赌约只是一个理由,他也想知道言峰绮礼到底是什么意思。   “首先,请您换上一套洋装。”   言峰绮礼说。   吉尔加美什红色的眼睛眯了眯:“那是女装。”   言峰绮礼说:“这是套路。”   好吧,相亲这件事情伟大的帝国指挥官英雄王根本没尝试过,自然也不知道什么是套路。洋装金光闪闪,多少也配得上他的逼格,于是就穿上了,照照镜子还不由得自夸一句:   “本王美得冒泡。”   言峰绮礼表示今天他想看好戏,就不打击这位癖好不正常的王了。   吉尔加美什一身金闪闪的洋装,就自信满满的过去了。他的脑子里除了个人主义还是个人主义,自然不会想明天会不会有“帝国指挥官英雄王大人穿洋装会情郎”的偷拍照片上头条。   到了高级餐厅,被引到角落。角落背对着他坐着一个看起来很板正的人,此人穿着西装,并不是最常穿的那一身酒红色西装,而是更加花哨的一套,他背对着吉尔加美什,手里轻轻摇晃红酒杯,他的面前是情侣们标准的烛光晚餐蜡烛,桌子上只有菜单。   这是远坂时臣,同样属于帝国,不过他却不是吉尔加美什这样自由的人,作为帝国公爵,他并不是吉尔加美什这样的打工仔,他的身家全都在这个国家。现在这世界并不太平,每个国家都想找一个全能的、吉尔加美什这样的指挥官,据说,这位金光闪闪的英雄王的身价至少是远坂时臣的三倍多。   然而远坂时臣和吉尔加美什有些不对付。   这就十分奇怪,毕竟作为他这样空有名头的公爵,跪下来抱大腿喊爸爸才是该做的事。   但是远坂时臣就是做不到。   他看到相亲对象之后,也是微微一怔,皱着眉头问道:“请问,您和帝国指挥官吉尔加美什先生有什么关系吗?”   ——这是何等的迟钝啊居然看不出本王的真面目!   吉尔加美什想。   但是他的表面上没有显露出一点惊讶,他的心中惊讶也没有多少。吉尔加美什只觉得,言峰绮礼这个家伙多少年来就干过这么一次好事。   远坂时臣害怕吉尔加美什,但是原因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位指挥官看他的眼神太奇怪了,就像是肉食动物看猎物的眼神一样。   吉尔加美什对于远坂时臣这个人有些想法,这一点是有心人都能看出来的。只是英雄王这个人不地道,他喜欢谁就会更喜欢搞谁。这个“搞”字用充满了节操的眼神去看,就是为难,欺负。用丢失了节操的眼神去看,就是似有似无的吹气吹过耳边啊,若即若离的手臂搭在腰侧啊,无一不让远坂时臣疑神疑鬼。   不过远坂时臣的脑子反射弧太长,怎么都想不到“欺负自己其实是喜欢自己”这方面来,他就是觉得指挥官和自己不对付。   不对付就喜欢躲着走,虽然吉尔加美什能力超强,也不能硬把帝国的公爵天天绑在裤腰带上,所以言峰绮礼要是不安排这件事,他已经七天没有见到时臣了。   严重时臣不足。   此时的吉尔加美什却用十分娇柔的声音和远坂时臣谈论起来。他多才多艺,在变声的方面也很有研究,若是他想装妹子,估计远坂时臣这个古板的男人死都看不出来。两人聊着聊着,越说越熟,时臣中间去了趟厕所,吉尔加美什悄悄地把红酒给加了料。   “我做的迷药一级棒——言峰绮礼。”   言峰绮礼的迷药做的当然好,以前不就是用这种方法拿下卫宫切嗣的吗,吉尔加美什微笑着把小药包在酒杯上面打开。   “似乎我哥哥给您造成了很多麻烦呢,”吉尔加美什违心的说:“真是感到十分抱歉。”   远坂时臣有点不习惯,似乎在人家妹妹面前表现对哥哥的恶感很不好,他渐渐地把这一杯加了料的酒喝完了。   ……   于是吉尔加美什在自家卧室度过了十分美好的一个夜晚。   远坂时臣还在床上趴着睡觉。吉尔加美什是个温柔的人,他知道远坂时臣的屁股肯定会疼,所以给他摆了个趴着的姿势,以便于赶紧恢复然后再来一次。   总之,不要认为吉尔加美什会有节操这种东西啊。   他哼着小曲,以一种十分暧昧的形象先去皇宫说明了一下自己的恋爱情况,在各大报社记者的面前说话也是十分强硬,然后顺便去言峰绮礼家里,找到卫宫切嗣说:“你家那位做的迷药真不错,就和当时他用在你身上的效果是一样好啊。”   至于卫宫切嗣是怎么恍然大悟的明白言峰绮礼对他做的事情,这一对又会怎么闹腾,那就和英雄王没关系了。   远坂时臣醒来的时候,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对劲了。   新闻上说公爵和指挥官英雄王大人关系不明,弟子言峰绮礼上来就道喜,国王拉着自己的手说“感谢你啊时臣你为我们留住英雄王这样的指挥官做出了很大贡献”,至于吉尔加美什……   先不说这个,吉尔加美什的妹妹一直都没有出现。   虽然事情很奇怪,但是既然吉尔加美什对于远坂时臣还是比较温柔,那么这件事情也就能接受了。相亲之后就以各种理由为名订婚,然后扯证。远坂时臣有时候觉得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很多,因为终于不用被欺负骚扰了,有时候又觉得婚后生活比以前更差,因为所有的骚扰都变成光明正大的事情。   有一次,远坂时臣实在受不了了。   他问道:“英雄王……”   吉尔加美什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吉尔加美什。”   “呃,好吧,吉尔加美什先生……请问您妹妹呢?”   吉尔加美什露出了一个很柔和的笑容:“时臣很想念那天发生的事情?”   远坂时臣觉得,他想的东西和英雄王此时想的东西是完全不同的。   ……总之,洋装的英雄王的妹妹,是再也没有出现在时臣面前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第四次“圣杯战争”(五)   “卑鄙!”肯尼斯重重的一拳砸在沙发上:“作为魔法师,却不遵守这个世界的法则!作为英灵却侵害活人的生活!”   时臣了然的点头,肯尼斯是一个感情激烈的人,而且作为时钟塔讲师,平时也要做一些思想教育,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什么热爱自然热爱生命一类的东西,这种话讲多了人的思想境界果然就提高,现在的肯尼斯已经不是那个神经质的容易生气的魔法师,而成为了一个虽然刻薄但是充满了正能量——自认为——的嘴炮。   可怕。   他会变成这样,他的英灵也做了很大的推动。   迪鲁姆多——肯尼迪作为大龄未婚青年召唤出的英灵,一个武器是两把枪两把剑,平时在家里也会用两把刷子做家务的男人,是近年来很多魔法师都渴望的好伴侣类型——另一个也被渴望的是爱丽家的亚瑟王,不得不说,这两位真的称得上一句骑士,各方面都那么暖。   自然,最不被看好的就是时臣家的。   可悲。   还好成年吉尔加美什不知道这件事,其他两个吉尔加美什隐约想象得到,但是也懒得管他,现在就一句话:“不要长歪,长歪就会变成那样。”成年吉尔加美什已然成了反面教材。   ——话说回来,现在的远坂时臣正在和肯尼斯去往远坂府的路上。   原因就是因为,当天上午收到好友的求救,并且得知有一个魔法师背弃了他们的规则,似乎想做出点什么恐怖行动——这不仅仅是违背了法则,而且还给众多年轻魔法师做了反面教材,对于魔法在人心中的地位也是极为不好的。   如果说爱因兹贝伦家族目前稍微有点偏离轨道,而让肯尼斯颇有不屑的话,那么这个犯罪英灵就是真正的外道,根本没有领悟魔法的美妙,而一定要走上令人不齿的道路。   ——基本上这些是迪鲁姆多说的,凯尔特的骑士说起话来有根有据,肯尼斯越听越觉得就是那么回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表达一下自己想要为御主征战的想法,肯尼斯曰:“不要花言巧语,枪兵。”   意思就是说,想做就去做,别逼逼那么多,枪兵。   迪鲁姆多一瞬间多么希望,在某种情况下的时候肯尼斯也能这么爽快。   于是也来到了远坂府,现在圣杯战争牵扯进来的人就多了。到了地方之后先安顿好没有战斗能力的人,比如说葵和在魔法师面前十分羸弱的舞弥,但是这两人也有着各自的长处,比如说她们对于现代科技的掌握能力就比普通的魔法师好一些,可以做通讯员。韦伯擅长于炼金,而雁夜擅长用虫术,虫子这东西听起来恶心,但是能比人类动物的嗅觉更好。   雁夜找到了一个地方。   “一处地下室,出现了那种味道,”他说:“我们去现场看看吧。”   一行人回来的时候,样子就像是斗败的公鸡。   卫宫切嗣是其中最正常的,他发现言峰绮礼似乎也没有被地下室的惨状所影响,不由得把这个男人的危险等级再提高一层。远坂时臣镇守家中没有过来,迪鲁姆多和肯尼斯倒是来了,肯尼斯闻到浓重的血腥味就想吐,看到现场之后更是说不出话来。   迪鲁姆多说:“对不起肯尼斯大人,我刚才应该捂住您的眼睛……”   那种悲惨的景象,确实不应该被肯尼斯这样的人看到。迪鲁姆多想,肯尼斯虽然是魔法师,看起来和普通的人们是不同的,但是实际上他所接触到的也只是这个相对很和平的世界而已,和迪鲁姆多不同,肯尼斯没有见过血肉横飞的战场,也没有见过大面积的死人;和卫宫切嗣也不同,肯尼斯并没有做过什么任务,更别说虐杀他人——他倒是会和人决斗,不过决斗的话生死有命,和虐杀有很大不同。   卫宫切嗣拍了很多张照片,然后肯尼斯也用魔法的方式记录一下现场,倒是没有找到这些受害者“身上”有什么罪犯的残留物。   实际上,已经算不上是“身体”了。   断掉的肢体,以各种形态扭曲的存在着,就像是生命最后的哀歌。   所以回去的时候,一行人都没什么精神。   “时臣,这次的情况比较不寻常,”回去之后,肯尼斯先找到远坂时臣诉说情况:“如果说冬木这边除了这种事情,教会组织应该早有感觉,现在教会没有反应,我怀疑有两种可能。”   “第一,可能教会已经倒向了敌人一边。”   远坂时臣摇摇头:“不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璃正不会让绮礼在我这边呆着了,毕竟远坂府也不安全啊。”   “我也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小,”肯尼斯说:“教会很难会投向任何一方,保持中立才是他们会做的事情。那么就是第二种可能,敌人十分强大,能够蒙蔽他人的搜寻,就像是今天间桐一家人遭遇的事情,可能说明对方的英灵能力十分强大,阶位也是魔法师,而且他会使用很多种邪魔外道型的能力。”   远坂时臣说:“说道邪魔外道,以前间桐家族的能力就比较邪门。这一点我一直还不知道,葵和雁夜结婚那年婚礼上出现一些差错,有虫子跑出来的时候,我正好在旁边看着,才知道他们家的虫子居然是用人的精血养着。”   “我说这些并非是背后说人坏话,只是这一次的英灵很有可能也会驾驭一些生物,而且可能比虫子还要麻烦。因为这个英灵本体的魔力波动并不大,所以一开始没有引起教会注意。所以他要通过驾驭其他生物的方法来短时期内提高自己的实力。”   ……   虽然爱丽等人已经到了个安全地点,但是阿尔托利亚并不安心。他总觉得对方脑子有病,脑子有病,而且还是英灵,破坏力是十分惊人的。所以亚瑟王决定出去巡逻,顺便把远坂府库存的一些炼金物品——防御报警用的东西都放在屋外,形成一张防御网。   远坂府再往南走大概一百多米,就是一条大江,现在是傍晚,平时这里都是风平浪静。   而今天,一个人影就在江心,寂寞的……看书_(:з」∠)_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第四次“圣杯战争”(六)      亚瑟王的五感自然都是极好,所以她一眼就看出这江中心的寂寞看书的人就是那个蛇精病一样的英灵。   而且还是个眼瞎喜欢看错人的。   阿尔托利亚知道对方这时候估计是在酝酿什么。周围的市民行动正常,似乎没有一个人看到江中心出现了个人,对方估计会使用欺骗性的魔术来伪装自己。   一个英灵,虽然脑子不好,但也不会跑到江心去看书,脑残一样。   亚瑟王敏锐的感觉到,今晚,也许就是今晚,就要引发一场战争了。   她迅速的回到远坂府。   “目前我方出战的英灵:亚瑟王,英雄王——乘以三,一位枪兵,我们从人数上是占优势的。”时臣正在做战前动员。   切嗣点点头:“魔法师能为英灵治疗,我和舞弥可以去搜寻对方的master。”   肯尼斯说:“切,外道。”   卫宫切嗣理都不理。   可能是因为大战即将到来,不想招惹嘴炮,也可能是觉得对方嘴炮嘴的不痛不痒,实际上造不成任何伤害,所以也懒得说什么。   卫宫切嗣作为一个职业的杀手,目前也作为职业雇佣兵,他的防御能力是不同一般的,哪里像当年的韦伯,被教授说几句就要哭不哭。   不过现在韦伯倒是坚强的犹如钢铁战士了,专治抵抗嘴炮方面。在时臣家里,虽然时臣等人对他很好,背后还有大帝每天做心理建设,从一个一米五的矮小少年逐渐要变成外表一米五内心两米八的战士。但是时臣家里有三个金闪闪时常对他冷嘲热讽的,他一开始也感觉到委屈。   结果还没过半天就发现,三个金闪闪也并不是铁板一块,比如说两个小的金闪闪喜欢欺负大的那个,然后大的那个又会以各种低级的手段欺负时臣老师——这些都极大地治愈了韦伯少年,反正家里被金闪闪们欺负的还不止自己呢,时臣老师才是真的倒霉蛋啊。   相比下来,召唤到了征服王的自己是多么幸福……   现在的韦伯练出来了,完全不怕肯尼斯了。   “我能做点什么吗?”韦伯问道。   “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不要出来闹……”肯尼斯说。   韦伯腼腆一笑:“我今年已经二十岁了。”   爱丽等不熟悉他的人惊呼出声:“二十岁了?好可爱啊我以为你才十三四岁呢!”   ——你们可以直接说我矮啊我也不会介意的,韦伯流下两行面条眼泪。   “你……”时臣想了想,刚才确实把韦伯和伊斯坎达尔给忘记了,大概他觉得徒弟总是小孩子,不能让他涉险,但是却是就和韦伯说的一样,他已经二十岁了,是成年人,可以参加这次的战争了。   “你和征服王在一起,征服王和其他英灵体型不一,战斗能力也不同。”征服王因为提醒比较大,所以一般都是驾车战斗,机动性稍微差一些。   就在这时候,阿尔托利亚回来了。   骑士王英姿飒爽,带来了个急迫的消息:“敌人目前在江心,似乎是在准备什么大型魔术。”   ——但是并没有引起任何魔法的波纹。   “既然对方已经开始准备,那么我们也要先行动起来。雁夜和葵你们就保护住小樱小凛就好,并且你们还有个任务就是在这里和璃正一起关注现场,璃正的神术不差,也可以保护你们。”   因为对方有可能能驾驭生物,那么雁夜也就帮不上忙了,他学习的也是虫术,说不定召唤出来虫子反而被对方所用,更别说他们还带着孩子。   所以时臣不想让雁夜夫妻上场。   “其余的,英灵方面的战斗不是我能够指挥的,希望各位身经百战能够应付这次战斗。卫宫切嗣先生你们使用现代科技来战斗,这方面我也并不了解,所以我并不能过问。”   “那么我们也可以登场了。大家准备好了吗?”   成年的吉尔加美什装背景装了半天,现在终于有了动作。   只见他向前一步,揽住时臣的肩膀:“不要那么紧张啊,到时候和我一起坐在辉舟上面,无论是什么危险都和你没有关系。”   时臣本来想说王都这个时候了能不能不要这么轻浮,结果被一个字引走了注意力:“坐?”   他记得辉舟上确实有座位,不过那是吉尔加美什专用的,要说这位王准备让他坐着自己站着的话……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千万别是——时臣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吉尔加美什坐在座位上,两腿张开:“时臣来来来坐在本王大腿上……”   千万别是这样,我还要脸。   距离优雅已经越来越远的远坂时臣满脸黑线。   “不用担心,面对不同的战斗我们会自行想出战斗方案……走吧。”   其他两位有节操并且有人品的王者说道。   于是战斗——不,是战争——战争就这样开始啦!   到了室外,也是使用幻术来迷惑普通市民,英灵们各自召唤出代步工具,大帝的自然是牛车,亚瑟王的是摩托车,但是迪鲁姆多……啥都没有。   “来来来坐在本王的战车上吧!骑士!”   大帝诚挚的邀请。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迪鲁姆多有礼貌的颔首。   肯尼斯于是只能和韦伯坐在一辆车上……嗯,心情有点微妙。   至于时臣,他正看着吉尔加美什的辉舟发呆。   确实,最让他不能接受的那种情形并没有出现,不过他面前的辉舟也并不正常。   在金光闪闪的王位旁边,突然出现了一个酒红色的位子。   ——简直有病。   十几秒钟之内,英灵和魔法师们就都到了地方。就像是一直在等待一样,江心的英灵抬起头,发出尖利的笑声:   “贞德!果然这么大的动静就能把您引来了啊!不过十分抱歉,今天的表演,您却不是主角。”   就像是真的觉得自己很不敬的原因,caster深深鞠躬。 作者有话要说:  闪闪你简直有病啊!   辉舟上面加红椅子这个色调还能好吗?      ☆、第二十二章:第四次“圣杯战争”(七)      对面的英灵表达了对于“贞德”的哀思,然而这并没有什么鸟用。   他还是召唤出了海魔。海魔是个极大地章鱼,这种形象的东西在很多神话中都有出现,消耗魔力极快,对方能供应得起这样的魔物,魔力储蓄量非同小可。   “他手里有一本书,大概是宝具,可以提供无尽的魔法一类。”亚瑟王平静的说出对己方很有劣势的这个事实,不过看起来她也只是表情凝重,并没有因此就觉得对方是不能战胜的。   怎么说呢,魔力是一个方面,但是一个只会搓小火球的魔法师,就算给他无尽的魔力,他也只会小火球不是吗。   “我能负责单体击杀,但是对方在怪物身体里的话,我没有办法破开那么大的魔物。”迪鲁姆多说。   “我有对城宝具,但是距离越远伤害越小,而且对于魔法防御方面比较差,砍不透。”阿尔托利亚说。   “我是对军结界,我的大军无往不利……不过在海魔的手下,恐怕撑不了多久。”伊斯坎达尔说。   大家把目光看向吉尔加美什。   因为吉尔加美什是最古老的王——或者说是西方最古老的王,他的收藏是别的英灵比不了的,他就像是个外挂一样,如果能有他出手,估计海魔直接就挂掉了。   英灵们有骄傲,如果是平时的话,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对手被别人杀死,但是现在情况比较特殊,首先海魔也不是个令人尊敬的对手,其次这怪物现在还在增值,不能尽快杀掉他的话就会蔓延到地面,那么市民就危险了。   成年吉尔加美什一皱眉,把远坂时臣按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本王才不会把宝具用在肮脏的海魔身上。”   “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幼稚……”少年吉尔加美什吐槽道。   然而成年吉尔加美什并没有生气,不知道为什么,时臣却突然觉得他说了假话。他并不是因为海魔肮脏才不出手的,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大,毕竟是最任性的王嘛。但是此时,他却感觉到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气氛。   ——就好像三个吉尔加美什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达成了什么协议。   战斗已经开始了。   时臣被放置在辉舟上,不知道金闪闪的王者脑子有什么毛病,居然还给他的位子上绑了安全带ORZ。   虽然有安全带的感觉,却是更安全了一点_(:з」∠)_   和下面辛苦奋战的英灵们比起来,时臣和闪闪简直就是来秋游的。但是突然出了问题,岸边有人报警了,于是人类的警察和军队也出动了。也是啊,海魔一冒出来,caster就撤销掉伪装,因此岸上的普通人也能看到这一切。他们自然十分惊慌,然而报警却没有任何作用,只是冒出来几架黑乎乎的军用飞机,向海魔投掷炸弹。   天呐就这点攻击力还敢出来啊。   幼年的闪闪在内心吐槽,这年头的普通人真是胆子大,现在出来不是送死么?   虽然他内心中知道没有理由嘲笑这些普通人类,相反的,为了同胞,明明知道危险却还加入战斗的他们,也许是现场最值得歌颂的人。   “这样的人,也许死了能变成英灵也说不定……”   英灵们生前,大多数也都是这样可悲的人类。   ——自然,混血儿吉尔加美什除外,他都不是人。   “我的力量不完整,所以需要一段时间去准备。”幼年吉尔加美什说:“我们最好一起击出,这样就能在力量耗尽的一瞬间暂时抽离到英灵王座……而我们却并不是已经死过的英灵,英灵王座不会接收我们,而会把我们放回原来的地方。”   半个小时前,在其他人都纠结于怎么打败敌人的时候,幼年金闪闪和少年金闪闪是这么讨论的。   “王的力量必须落在实处,而作为王,他的责任和骄傲让他只能把力量放在邪恶的事物身上,除此之外,不管是杀死普通人还是纯粹的毁坏环境,这都不算是消耗力量。”   吉尔加美什在历史上是暴君,但是现在未成年的他们很显然还没有后来那么坏的脾气。   “所以必须在一瞬间出手,我们同时。因为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有一击必杀海魔的实力,所以慢了的那个人就不算是消耗力量了,因为不能落实。”   成年的吉尔加美什静静地听着:“你们准备离开了?如果没有人和本王抢夺时臣的话,本王确实会很高兴。”   幼年吉尔加美什回过头,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红色眼睛里满满的审视:“这是世界赠与时臣的宝物,也是赠与你的。因为有人和你抢,所以你才会在一开始就爱上时臣,并且以此作为引子,越来越喜爱他——但是也要记住啊,成年的我,如果有一天你准备放弃他了,我会出现把他带走。”   成年金闪闪哼了一声:“就算厌倦了也会把他放到王之财宝里面去,你就别想啦小鬼。”   懒得吐槽他的占有欲——简直像是野兽一般。少年吉尔加美什不再看他了。回到他的世界之后,总有一天也会遇到一位远坂时臣吧,也许在众多世界,有一个吉尔加美什没有爱上远坂时臣,或许他们还互相提防,还互相残杀,但是,肯定不会是他们三个的世界就是了。   时间拉回到海魔对战现场。   “王,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但是普通人死在这种战争里不应该啊……”时臣还是比较心软的,或者说他认为魔法师的事情就应该由魔法师这边解决,于是哀求起来。   “喊我吉尔加美什嘛~喊我吉尔嘛~”成年吉尔加美什诱导道。   “吉尔……”   “用撒娇的声音喊我吉尔嘛~”   “啪!”时臣轻轻拍了吉尔加美什一巴掌,正好打在他手上,这货的手不安分,已经顺着时臣的大腿要伸到他西装里面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也是终于快完结了_(:з」∠)_   这篇文写了很久,其中漏洞也很多,大家能看到这里,我真是十分感谢!   ☆、第二十三章:期待已久的结局      “没办法了,我使用结界吧!”伊斯坎达尔吼道:“接下来就交给你们了!”   眼瞅着人类军人的飞机就要被海魔打散了,大家都有点着急。   就算是征服王,他也是带领军队讨伐,不会让老百姓去送死啊。   虽然这军人是坐在飞机里面,但是对于征服王来讲,也就是个手无寸铁的小老百姓罢了。   征服王决定开启结界。   亚瑟王也举起了剑,准备憋他的绝招。   “让我看到你的光辉吧!贞德!”已经魔怔的魔法师英灵坐在海魔肚子里祈祷:“那金色的光辉,神圣的光辉,真想再见一面啊!”   然而就在这时,天空中却劈下来两道光剑,声势浩大犹如神的光辉,把整个昏沉的天空劈成两半,海魔完全无法抵抗,就如同冰雪一般的消融了。   这一瞬,世界一片敞亮,人类最古老的王的攻势闪瞎了在场所有人的狗眼。   ——不要问为啥没有用EA,不就是想耍个帅么_(:з」∠)_   等到时臣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其他两位金闪闪已经不见了。   “最后还是出手了啊,不愧也是一位王,对于人民的怜惜还是有的。”亚瑟王赞美道,她生前高洁,高洁也是出自于对人民的爱,三位王里面她估计是最兢兢业业的一位了,就像是伊斯坎达尔说的一样,亚瑟王不像是一位王者,反而更像无情的神明,因为太在乎,所以把很多感情都鄙弃的王,十分可悲。   爱丽朝着她家saber跑过来:“终于结束了!你有没有受伤?”   不远处,切嗣也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个魔法师英灵的主人,一枪把对方爆头。   所有人,包括岸边的普通人,大家都为这一幕深深地震撼了。有些信教的人甚至还膜拜了一下。   然而所有人,所有人都比不上那个海魔身体里的英灵的感觉更为深刻。   这里并不是说他被两个金闪闪劈成两半,从身体上感受到光辉的深刻……而是说心理上的,精神上的,那种说不清的感觉。他一直向往贞德,在几百年前那个坚毅的女子,他把她当成女神来看。也许自己都知道这一次出现在世界上的那个和贞德很像的女孩子并不是她了吧,但就算是自欺欺人,也想要见到她啊。   贞德的一切都像是光明一样吸引着他。   只是就算这样说,也没有办法给自己找借口啊,意识已经模糊的caster想着。没办法啊,贞德早都已经死去了,而自己实际上也背叛了她,和那些卑劣的人们不同的是,自己的背叛是从根底上的。   贞德相信神,相信光明,相信国家和人民。那些卑劣的人们只是不相信贞德,他们被贪欲和愚昧蒙蔽了眼睛,想要害死这个英雄一样的少女。然而自己却是挑衅神,并且因为神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开始残害贞德最热爱的生命……   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想要通过激怒神的方式,得到神的注意力……   明明最初的时候,并不是这样想的啊。   于是到最后,这个变态一样的魔法师英灵叫什么都没人知道。   总之,战争结束了。   ……   两个吉尔加美什消失之后,时臣表现出一定的不适应,看起来还有点惆怅。吉尔加美什——现在已经不用说明是哪个吉尔加美什了,反正只剩下一个了。   “王你是知道的吧,他们俩会消失。”   时臣有点闷闷不乐。   吉尔加美什顿时胃里发酸:“时臣啊,你不觉得那两个家伙都不见了,你还只惦记他们很不好吗?”   时臣:“诶?我不惦记他们该惦记啥?”   不会说话,说话就让人生气,这说的就是时臣。   所以吉尔加美什生气了,所以他的小吉尔加美什也生气的昂起头颅_(:з」∠)_所以时臣终于咳咳咳咳咳咳了。   以后大概就不会为另外两位的吉尔加美什的消失而纠结,而会为另一件事情纠结了吧。   因为吉尔加美什是一个兴致高昂的人,各种意义上——他是总得不到满足,而远坂时臣呢,从时间上来讲他习惯早睡早起白日不能那啥啥,反正清白的不像个男人,从身体上来讲高难度咳咳咳他又受不了,累过头了闹脾气,反正还挺难搞的。   吉尔加美什和他的观念也不同,时臣认为,适当咳咳对身体好,而吉尔加美什认为人这种动物就应该坦白一点,别那么矫情,你看本王就从来不矫情。   远坂府还是住了很多人,雁夜和葵也时常来玩,一起围观基情也挺好玩的。   这样,故事到了这里,也就是结束了。   就像之前说的一样,也许有那么一个世界的吉尔加美什和远坂时臣关系不好,但是这都和这个世界的他们没有关系了。   ……   我们再看看另外两个世界的吉尔加美什。   幼年吉尔加美什因为看到了坏例子,所以一直都努力地不要长歪,果然到了成年的时候都是个标准腹黑霸道总裁,情商于智商起飞,既没有惹怒伊南娜,也没有和其他的神撕逼,还收获一枚明教恩奇都的好伙伴。   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结果当了英灵,有一天英灵神殿被一个魔法师闯了,这魔法师是魔法事故被传过来的,一身酒红的西装,远坂时臣是也。   吉尔加美什——此时已经是长成了成年的吉尔加美什,简直高兴地流下了眼泪——属于我的远坂时臣终于到货了啊!   结果,远坂时臣却不知道为什么,和恩奇都的关系更好_(:з」∠)_   让我们为这位闪闪点蜡。   另一位闪闪呢?   少年的吉尔加美什回去之后,一时顾不得和伊南娜撕逼,就把恩奇都和伊南娜扯过来讲述了他在现代的那段时光。   伊南娜——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的伊南娜开心的不得了:“出本!我要出本!”   好吧就不该告诉她那个叫做同人本的邪恶东西。   就算想出同人本,但是远坂时臣作为另一个人物原型,不在这里的话也没有办法出,吉尔加美什也试过了一段时间的清闲日子。   结果就和之前那个金闪闪一样,几千年之后的远坂时臣一个魔术失误,跑回到吉尔加美什的时代惹_(:з」∠)_   伊南娜女神不要大意的上吧!   ……   嘛,不管怎么说,这总是三个圆满的结局,对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看完了!别忘了收藏作者啊!   点这个按钮吧:   点击“收藏此作者”就可以了!   据说,收藏作者的人都便白了变美了变瘦了变得更有钱了!   大家还不来一发么!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